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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云人社通﹝2018﹞157号、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2018﹞-267号文件规定,要对所辖县(市、区)四班子领导干部和乡(镇)班子领导干部2017年个人收入(包括发放的项目、金额、办法、政策依据、批准发放部门和资金来源等),开展“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工作,对违反规定领取的收入必须进行清退。收到文件后,我县及时行动,成立了新平县县乡班子领导干部个人收入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11月27日印发了《新平县对县乡班子领导干部个人收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对县四套班子的领导干部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干部2017年收入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自查自纠延伸到了2018年。要求范围内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清理整改规范领导干部工资、津贴补贴和奖励政策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对于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肃财经纪律,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具有的重要意义,如实填报个人有关收入情况,切实履行好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责任。同时,严格按文件要求按时报送《新平县对县乡班子领导干部个人收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 本次自查自纠工作采取本人和单位共同填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报送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安排专人对各单位、部门发放领导干部的奖励项目情况进行整理汇总,根据汇总核对情况,梳理形成新的2017年、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收入情况表,再反馈至具体人员再次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对在核对中存疑的问题,一方面与责任人联系了解,另一方面与相关业务科室对接问询,确保核对不错不漏。整理统计中严格做好各项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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