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扎实推进失业保险“畅通领,安全办”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2-02 09:02   点击率:138打印】【关闭

 

为保障参保失业人员方便快捷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多举措全面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工作,及时发放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推进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

一是放宽申领期限。对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取消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的申领限制。

二是减少证明材料。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金、失业补助金等待遇,无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失业登记证明,相关证明材料会通过内部协查的方式获取。

三是延长领取期限。对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四是取消附加条件。不增加失业人员的领金义务,不附加和捆绑领金条件;同时也不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更不将失业人员的领金情况计入职工档案。

五是推进线上申领。开通并向社会公布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网上申领平台等,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网上申请办理失业金、失业补助金等业务,“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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