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9-01 09:09   点击率:0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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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温义强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44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仲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0日内。本案开庭时间:2025年10月15日14时40分;开庭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桂山街道河滨路58号(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仲裁庭)。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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