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0-21 09:10   点击率:43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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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温义强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44号),现已审理终结。因按你单位注册地址无法送达仲裁法律文书,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44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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