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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新平县把法律援助工作当作解决民生问题来抓,通过“四抓”抓好法律援助工作,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9件,同比增长58%,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抓网络建设。全县现有2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2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农民工、老年人、困难职工、残疾人、妇女儿童、未成年人、在押人员7个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新平县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和1个移民法律服务办公室,在123个村 (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基本形成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移民法律服务办公室)、律师事务所为骨干,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体系。 二抓经费落实。自2015年起,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新发〔2014〕27号)文件精神,法律援助经费按照总人口人均每年不少于0.5元的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每年预算为140000元。 三抓人员培训。依托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就如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76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完成了普遍轮训,队伍素质有了很大提升。 四抓人员保障。用地方事业编和政府购买法律援助公益岗位等形式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人手不足的问题,现有法律援助工作人员76名,其中专职律师9名,实习律师1名,12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45名,9个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9名,公证处3名,援助中心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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