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新平县司法局    >    公共法律服务

漠沙司法所“三举措”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制度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6-15 17:06   点击率:33打印】【关闭

漠沙司法所通过三举措切实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人员难组织、活动难开展、时间难落实等问题,有效落实了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制度。

一是强化教育,规范行为。通过向新报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及家属宣传讲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服刑人员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公益劳动制度,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珍惜来之不易的矫正机会,让矫正对象充分认识到如果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后的严重法律后果。

二是加强监管,修复关系。把参加公益劳动与季度集中学习、每月思想汇报、每星期电话汇报等矫正措施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公益劳动,让矫正对象通过劳动回报社会,让矫正对象在劳动过程中接受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触动矫正对象思想,让矫正对象明白参加公益劳动是一个回报社会的好途径,自食其力、遵纪守法才是实现人身价值的正确途径。

三是因地制宜,强化抽查。结合实际,采取就近安排矫正对象参加村(社区)劳动模式,认真组织、协调、监督符合参加公益劳动条件的矫正对象开展每月8小时的公益劳动,为确保公益劳动获得实效,漠沙司法所通过定期不定期电话抽查、到村(社区)走访了解、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并提供盖章证等方式督促落实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制度。

通过公益劳动,回馈乡亲父老,帮助27名社区矫正对象规范了行为,重塑了社会形象,为顺利回归社会夯实了基础。

 

上一篇:漠沙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下一篇:新平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庆六一”关爱活动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