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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戛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老厂乡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联防联调”程序成功调处一起土地确权纠纷,有效促进两乡镇土地确权工作顺利开展。 因历史原因,老厂乡保和村委会坝塘边小组的部分田地在戛洒镇大红山社区鲁胎莫小组(原属老厂乡竹园村委会)地界内,鲁胎莫小组与坝塘边小组曾于1992年4月8日签订了《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此片田地所有权属鲁胎莫小组,使用权归坝塘边小组;使用者放荒三年,所有者可以收回”。该片田地一直由坝塘边小组朱某某等五户农户栽种至今。随着土地确权工作推进,鲁胎莫小组与坝塘边小组对该片田地的权属问题引起争议,经戛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老厂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查取证及调处,均未成功。 2018年5月16日,戛洒镇及老厂乡调委会在听取县土地确权办对于该片土地确权纠纷的会议研究意见后,再次启动联防联调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联防联调工作人员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讲解《合同法》、《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采取分别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的方法,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协议:一、争议地的所有权归鲁胎莫小组集体。二、争议地范围内8亩(见附件)使用权归坝塘边小组,且该土地只能由朱某某等五户农户栽种使用,五户农户不得将属于自己耕种土地出租或承包给他人,如有此类情况,由鲁胎莫小组无条件收回。三、争议地超出8亩范围外的土地由鲁胎莫小组无条件收回,此轮地面附着物由坝塘边小组五户农户收获后,将土地交归鲁胎莫小组集体。四、争议地8亩范围内如出现放荒三年情况,由鲁胎莫小组集体无条件收回放荒面积。五、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如若遇区域性建设征占用,争议地的土地补偿金归鲁胎莫小组集体,8亩范围内的青苗补偿费归实际耕种农户所有。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以前所产生的一切影响,概不作追究。 因历史原因引发的土地确权纠纷纷繁复杂,戛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适时启动联防联调程序,及时开展矛盾纠纷联防联调,为行政接边地区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推进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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