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公共汽车服务公司服务质量管理规定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11-23 09:11   点击率:94打印】【关闭

一、驾驶员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不断规范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二、驾驶员在遭遇突发事件时要冷静,忍耐,使用文明用语,克制情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风险。

三、安全运调科利用每月的培训会,培训公司对服务质量的要求,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法,对服务质量,服务水平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工作好坏评估的一项依据。

四、办公室和安全运调科在接到对驾驶员的服务质量的投诉、反映的来电来信时,要根据举报投诉的内容,进行核实。对视频资料存在的,调取视频资料,依据视频资料,比照公司《员工手册》、岗位职责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核实。举报属实或者部分属实的,且驾驶员存在违反公司规定行为,或者存在过错的,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并约谈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由接电人员或科室负责人将处理结果向举报、投诉人回馈。举报不属实的,由接电人员向投诉、举报人回馈;

五、为弘扬正气,鼓励更多职工学习先进,发扬雷锋精神,激发正能量,培养职工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和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想乘客之所想,急乘客之所急,和谐司乘之间的关系,为司乘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凡职工在公交车上拾获他人遗失、具有一定价值的钱、财、物等,均属拾金不昧,具体如下:

拾遗管理程序:

1.驾驶员捡到乘客遗留物品时,须在第一时间上交运调科;

2.运调科收到拾遗物品时,和驾驶员当面点清物品种类,及时填写《拾遗物品登记表》。

3.运调科根据拾遗物品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及时与失主取得联系,尽快将遗留物品交还失主,失主应在《拾遗物品登记表》相应栏签字认领。


上一篇:五不两确保服务承诺
下一篇:安全锤、灭火器使用方法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