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平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的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8-04 10:08   点击率:82打印】【关闭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有关事项的通知》(玉编办[2020]91号)《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玉机编[2023]42号)等文件规定,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委托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平大队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篆刻、移交新平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此印章于2023年625日正式启用。

 

 

新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4日


上一篇:新平县关于重点营运车辆智能主防终端换装的通告
下一篇: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 6月行政许可公示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