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知识五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9-06 08:09   点击率:18打印】【关闭

新平县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知识五


十二、什么是错评“十原则”?

1.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

2.有家庭成员任“村三委”干部的。

3.拥有购买价格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

4.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以及其他经营用房的。

5.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

6.种植、养殖大户或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为享受扶贫支持,故意分户、并户,不符合贫困对象识别条件的。

8.空挂户或为套取扶贫支持将户口迁入村组的空挂人口。

9.死亡人员、服刑人员、失踪人员、与户主不共享开支或收入的人员。

10.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信息失真以及其他不符合贫困对象识别条件的人员。

注:具体要求按《新贫开发〔201721号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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