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情况 扶贫小额信贷(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既是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帮助贫困人口享受扶贫政策最直接的措施。由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行向所在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申报,乡镇(街道)对需要贷款的农户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核合格的将相关资料提供给承贷金融机构进行贷前审查,确定贷款对象并发放贷款。具体贴息时,由承贷金融机构计算并提供报账资料,县扶贫办进行审核确认后提交给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与承贷金融机构直接结算。 在上级扶贫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我县牢抓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机遇,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狠抓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积极探索扶贫小额信贷管理使用的新机制、新办法,努力提高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2017年共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635户7442万,主要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经济林果、养殖大牲畜、家禽及水产品等方面的发展,加大促进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早日实现脱贫致富的力度,为全县脱贫攻坚总目标增加了一份有力保障。 具体做法:一是逐级建立目标责任,明确目标责任,做到任务到乡镇(街道),责任到乡镇(街道),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有人抓、有制度、有目标、有奖惩、有实效;二是积极和县财政局、妇联、金融机构协调沟通,争取金融机构支持;三是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的监督管理和配套服务工作,认真做好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监测工作按上级部门要求,做好情况登记和按时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