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4-09 12:04   点击率:306打印】【关闭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要求,为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新平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877-7011786,12317

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新平县乡村振兴局(电子邮箱:xpxxczxj@126.com )


附件:1.资金下达明细表

2.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1

资金下达明细表

   

预算单位

(县区)

功能科目

政府经济科目

项目分类

预算项目

指标用途摘要

指标来源

下达金额(元)

备注

28500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130507 贷款奖补和贴息

51101 国内债务付息

32民生类

新平县2022年第一季度小额信贷贴息经费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214.上级补助/年初安排/专项转移支付

820,000.00


28500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130506 社会发展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2民生类

新平县2022年边缘易致贫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公益岗位补助资金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214.上级补助/年初安排/专项转移支付

360,000.00


57500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镇人民政府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50302 基础设施建设

31专项业务类

戛洒镇米尺莫村委会壮大集体经济甘蔗种植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214.上级补助/年初安排/专项转移支付

400,000.00


57100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50302 基础设施建设

31专项业务类

平甸乡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214.上级补助/年初安排/专项转移支付

360,000.00


合计

1,940,000.00


附件2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新平县2022年第一季度小额信贷贴息经费

资金安排(万元)

82

项目年度目标

一是完成对新平农村商业银行2022年第一季度的贴息48.85万元。经2022年3月21日结息日计算,贴息金额为48.85万元。其中:2019年度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合计43.96万元;2020年度发放的扶贫小额贴息资金合计4.33万元;2021年度发放的扶贫小额贴息资金合计0.52万元;2022年度发放的扶贫小额贴息资金合计0.04万元;

二是完成对农行新平县支行2022年第一季度的贴息33.15万元。均为2019和2020年新发放贷款,其中古城街道办事处8笔,贷款余额为40万元;戛洒镇80笔,贷款余额为398.2万元;老厂乡301笔,贷款余额为1479.9万元;漠沙镇67笔,贷款余额为322.9万元;平甸乡33笔,贷款余额为155万元;扬武镇28笔,贷款余额为140万元。

三是结余3.17万元,结余资金结转用于2022年第二季度的贴息。

项目绩效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类型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平农村商业银行贴息金额

=

48.85

万元

定量指标

依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数据来源:《新平县2022年第一季度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新平农村商业银行48.85万元。经2022年3月21日结息日计算,贴息金额为48.85万元。其中:2019年度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合计43.96万元;2020年度发放的扶贫小额贴息资金合计4.33万元;2021年度发放的扶贫小额贴息资金合计0.52万元;2022年度发放的扶贫小额贴息资金合计0.04万元。

数量指标

农行新平县支行贴息金额

=

29.98

万元

定量指标

同上

农行新平县支行29.98万元。均为2019和2020年新发放贷款,其中古城街道办事处8笔,贷款余额为40万元;戛洒镇80笔,贷款余额为398.2万元;老厂乡301笔,贷款余额为1479.9万元;漠沙镇67笔,贷款余额为322.9万元;平甸乡33笔,贷款余额为155万元;扬武镇28笔,贷款余额为140万元。

结转用于2022年第二季度的贴息金额

=

3.17

万元

定量指标

同上

结余3.17万元,结余资金结转用于2022年第二季度的贴息。

质量指标

确保逾期控制率

<=

5

定量指标

依据:《关于转发<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文件>的通知》(云银保监发〔2021〕6号);数据来源:《玉溪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2022年工作要点》

建立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化解风险,科学控制逾期率,确保逾期率控制在5‰以下。

时效指标

贴息月数

=

3

定量指标

依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数据来源:《新平县2022年第一季度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新平县2022年第一季度小额信贷贴息资金82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新平县脱贫人口产业发展

=

促进

%

定性指标

依据:《关于转发<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文件>的通知》(云银保监发〔2021〕6号);数据来源:《监测对象信息》、《贷款查询》

新平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3453户,已扶贫小额贷款1407户。促进新平县脱贫人口产业发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银行、脱贫人口满意度

>=

95

%

定量指标

依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数据来源:《新平县2022年第一季度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新平县乡村振兴局按季度对新平农村商业银行、农行新平县支行进行贴息。

附件2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新平县2022年边缘易致贫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公益岗位补助资金

资金安排(万元)

36

项目年度目标

一是2022年1-8月完成对2021年32个公益性岗位的补助25.6万元,

(1)2021年9月安置了32个公益性岗位补助,安置期1年,2021年已补助4个月(2021年9月-2021年12月),2022年应补助8个月(2022年1月-2022年8月);

(2)依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21〕5号)“一、科学合理开发岗位(三)明确岗位的安置时限和补贴标准公益性特岗予以安置,按不低于1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公益性特岗补贴。”故月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

二是对2022年新增的26个岗位一个季度的补助10.4万元。

(1)2022年预计新增公益岗位26个,安置期1年。

(2)2022年新增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仅仅是2022年1个季度的,其他季度的补助资金另行安排。

(2)依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21〕5号)“一、科学合理开发岗位(三)明确岗位的安置时限和补贴标准公益性特岗予以安置,按不低于1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公益性特岗补贴。”故月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

项目绩效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类型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的2021年公益性岗位个数

=

32

定量指标

依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来源:《新平县2022年边缘易致贫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公益岗位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2021年9月安置了32个公益性岗位补助,安置期1年,2021年已补助4个月(2021年9月-2021年12月),2022年应补助8个月(2022年1月-2022年8月)。

补助的2022年公益性岗位个数

=

26

定量指标

同上

2022年预计新增公益岗位26个,安置期1年。

质量指标

补助发放准确率

=

100

%

定量指标

同上

补助发放准确率=100%。

时效指标

对2021年公益性岗位补助月数

=

8

定量指标

同上

2021年9月安置了32个公益性岗位补助,安置期1年,2021年已补助4个月(2021年9月-2021年12月),2022年应补助8个月(2022年1月-2022年8月)。

对2022年公益性岗位补助月数

=

4

定量指标

同上

2022年新增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仅仅是2022年4个月的,其他季度的补助资金另行安排。

成本指标

月补助标准

=

1000

元/人

定量指标

依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21〕5号);来源:《新平县2022年边缘易致贫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公益岗位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公益性特岗予以安置,按不低于1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公益性特岗补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公益性岗位补贴正常发放

=

保障

%

定性指标

依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来源:《新平县2022年边缘易致贫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公益岗位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在2021年32个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2022年预计新增26个岗位。保障58个岗位补贴正常发放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补助对象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同上

在2021年32个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2022年预计新增26个岗位。

附件2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戛洒镇米尺莫村委会壮大集体经济甘蔗种植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资金安排(万元)

40

项目年度目标

1、项目资金测算依据:依据文件新政复〔2022〕34号关于分配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批复、新乡振请〔2022〕4号新平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分配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请示和《新平县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计划》

2、资金使用范围:建设甘蔗生产基地300亩,架设管网及建设水池

3、预算支出内容:建设甘蔗生产基地300亩,架设管网及建设水池

4、预期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建设,充实壮大米尺莫村集体经济,并可辐射带动米尺莫村18个小组农民种植甘蔗生产增加经济收入,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挖掘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村及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解决脱贫致富、乡村振兴等问题。

项目绩效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类型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哈姆白租片区规划面积

=

100

定量指标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资金概算表

反映哈姆白租片区规划面积

拉恩格片区规划面积

=

150

定量指标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资金概算表

反映拉恩格片区规划面积

磨刀沟片区规划面积

=

50

定量指标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资金概算表

反映磨刀沟片区规划面积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

85

%

定量指标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验收合格意见

反映项目验收合格率

时效指标

资金到位后支付时限

<=

30

定量指标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资金概算表

反映资金到位后支付时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农村经济发展

=

促进

%

定性指标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资金概算表

反映项目预期效果

蓄水池综合使用率

>=

85

%

定量指标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验收合格意见

反映项目预期效果

可持续影响指标

蓄水池使用年限

>=

10

定量指标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验收合格意见

反映项目预期效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

85

%

定量指标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资金概算表

反映

附件2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平甸乡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资金安排(万元)

36

项目年度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决定》(云发﹝20159)文件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本次申请2022年度资金360000元,用于平甸乡白鹤村汉科甲山苏农场建设项目实施。一是建设“四园”(山苏菜园、山苏药园、山苏花园、山苏果园)灌溉水利设施1200㎡,属原蓄水池渗漏处理,计划投资5.18万元。二是建设“三坊”(山苏磨坊、山苏碓坊、山苏榨油坊)功能用房140㎡,计划投资14万元。三是建设“两场”(鸡场、羊场)基础设施468㎡,计划投资14.86万元(其中:鸡场3.73万元,羊场11.13万元)。四是建设山苏传统火塘20㎡,计划投资0.6万元。五是进行农村技能培训5期(农村种植业技能培训2期、农村养殖业技能培训1期、村民素质提升培训1期),每期计划投入0.2万元,预计投资1万元。

项目绩效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类型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三坊”建设用房

>=

140

平方米

定量指标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分析报告;数据来源: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分析报告。

反映项目建设“三坊”建设用房140平方米。

“四园”水利设施

>=

1200

平方米

定量指标

同上

反映项目建设“四园”水利设施1200平方米。

山苏传统火塘建设

>=

20

平方米

定量指标

同上

反映项目建设山苏传统火塘20平方米。

数量指标

“两场”建设

>=

468

平方米

定量指标

同上

反映项目建设“两场”基础设施468平方米。

开展农村技能培训

>=

5

定量指标

同上

反映项目进行农村技能培训5期。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定量指标

同上

反映项目验收合格情况。

时效指标

项目工期

=

2

定量指标

同上

反映项目开展的时间为2022年3月20日-5月20日。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综合使用率

>=

90

%

定量指标

同上

反映项目实施完成后的综合使用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使用年限

>=

10

定量指标

同上

反映项目的可持续使用年限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依据:抽样调查;数据来源:抽样调查。

反映项目受益对象满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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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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