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2022年1-8月完成对2021年32个公益性岗位的补助25.6万元, (1)2021年9月安置了32个公益性岗位补助,安置期1年,2021年已补助4个月(2021年9月-2021年12月),2022年应补助8个月(2022年1月-2022年8月); (2)依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21〕5号)“一、科学合理开发岗位(三)明确岗位的安置时限和补贴标准公益性特岗予以安置,按不低于1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公益性特岗补贴。”故月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 二是对2022年新增的26个岗位一个季度的补助10.4万元。 (1)2022年预计新增公益岗位26个,安置期1年。 (2)2022年新增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仅仅是2022年1个季度的,其他季度的补助资金另行安排。 (2)依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21〕5号)“一、科学合理开发岗位(三)明确岗位的安置时限和补贴标准公益性特岗予以安置,按不低于1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公益性特岗补贴。”故月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