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2-13 09:02   点击率:374打印】【关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要求,为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新平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877-7011786,12317

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新平县乡村振兴局(电子邮箱:xpxxczxj@126.com )



资金下达明细表

 

预算单位

(县区)

功能科目

政府经济科目

项目分类

预算项目

指标用途摘要

指标来源

下达金额(元)

备注

28500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130506 社会发展

50902 助学金

32.特定目标类/民生类

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新平县雨露计划补助项目

214专项转移支付

920,000.00


28500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130505 生产发展

509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32.特定目标类/民生类

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新平县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

214专项转移支付

233,000.00


28500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130505 生产发展

50205 委托业务费

32.特定目标类/民生类

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新平县村级公益性岗位项目

214专项转移支付

552,000.00


28500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130507 贷款奖补和贴息

50302 基础设施建设

32.特定目标类/民生类

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新平县2023年小额贷款贴息

214专项转移支付

584,700.00


28500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130507 贷款奖补和贴息

50302 基础设施建设

32.特定目标类/民生类

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新平县2023年小额贷款贴息

214专项转移支付

350,300.00


57200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镇人民政府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50302 基础设施建设

313事业发展类

扬武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

扬武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建设

214专项转移支付

500,000.00


57400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老厂乡人民政府

2130505 生产发展

50205 委托业务费

311专项业务类

老厂乡太和村人参果示范种植补助资金

老厂乡太和村人参果示范种植补助资金

214专项转移支付

600,000.00


57300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化乡人民政府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50302 基础设施建设

311专项业务类

新化乡新甸村罗母租达小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新化乡新甸村罗母租达小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214专项转移支付

1,000,000.00


190001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

2130507 贷款奖补和贴息

50702 利息补贴

313事业发展类

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资金

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

14专项转移支付

390,000.00


合计

5,130,000.00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平县村级公益性岗位项目55.2万元、新平县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23.3万元、新平县雨露计划补助项目92万元、新平县2023年小额贷款贴息93.5万元

资金安排(万元)

264

项目年度目标

一是新平县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92万元:1.补助人数:新平县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人数为376人;2.资金安排:优先使用新财农〔2022〕53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形成振兴补助资金-雨露计划补助1.9万元,不足部分由此次安排的新乡振请〔2023〕2号《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分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请示》新平县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92万元补足。

二是新平县2023年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资金23.3万元:根据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的《新平县2022年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已审核发放对象名册》,新平县2022年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对象为233人;

三是新平县2023年第一、二季度小额信贷贴息资金93.50万元:1.新平农村商业银行58.47万元。2022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259.44万元,其中:新平农村商业银行162.24万元,占比62.53%,依据2022年的支付情况,预计2023年第一、二季度小额信贷贴息金额为58.47万元。2.农行新平县支行35.03万元,2022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259.44万元,其中:农行新平县支行97.2万元,占比37.47%,依据2022年的支付情况,预计2023年第一、二季度小额信贷贴息金额为35.03万元。

四是新平县2023年1-6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55.20万元:1.补助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共6个月;2.补助人数:补助95人,其中:已签约的75人,2023年预计新增20人;3.资金安排:优先使用新财农〔2022〕53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形成振兴补助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8万元,不足部分用此次安排的新乡振请〔2023〕2号《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分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请示》新平县2023年1-6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55.20万元。

项目绩效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类型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人数

=

376

定量指标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补助人数:新平县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人数为376人。

第一、二季度贴息金额

=

93.50

万元

定量指标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新平县2023年第一、二季度小额信贷贴息资金93.50万元,其中:新平农村商业银行58.47万元、农行新平县支行35.03万元。

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人数

=

233

定量指标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新平县2022年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已审核发放对象名册》。

补助人数:根据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的《新平县2022年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已审核发放对象名册》,新平县2022年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对象为233人。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人数

=

95

定量指标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补助人数:补助95人,其中:已签约的75人,2023年预计新增20人。

质量指标

补助发放准确率

=

100

%

定量指标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补助发放准确率=100%。

时效指标

资金兑付及时率

=

100

%

定量指标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资金兑付及时率=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补贴正常发放

=

保障

%

定性指标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保障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正常发放。

促进脱贫人口产业发展

=

带动

%

定性指标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通过扶贫小额贷款,促进新平县脱贫人口产业发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补助对象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问卷调查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老厂乡太和村人参果示范种植补助资金

资金安排(万元)

60

项目年度目标

从太和村所处的区域来看,与周围其他行政村形成一个环状城乡市场,这个环状城乡市场采用循环的方式进行商品交易,为保和村农副产品的流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也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近消化提供了平台。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以此件为准)》(玉财农〔2023〕5号)等文件精神,主要针对产业配套设施的建设、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完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充分发挥技术创新、试验示范、辐射带动的积极作用。人参果的周期比较短,经济来源比较快,4个月左右成熟,可种植3-5年,利润也较高。项目的开展将推动老厂乡特色农产品产业化发展,提高产业化发展水平,壮大集体经济,改善村民生活水平。项目开展的主要内容为:1.人参果种植(1)村集体种植,包括:村集体育苗基地建设1亩(钢管骨架搭设、保温膜覆盖大棚);村集体人参果种植100亩(包含购苗补助:650元/亩);物资和人工消耗(包括农药化肥等物资、搭棚及育苗的人工消耗)。(2)农户种植:农户人参果种植100亩(包含购苗补助:650元/亩)。2.配套设施建设(1)管网建设,包含:灌溉用水输水管网建设DN100管420米、DN80管480米、DN65管540米。(2)管理用房建设:建设两栋钢结构管理用房,50平方米/栋,共100平方米;(3)分拣房建设:建设两栋钢结构分拣房,60平方米/栋,共120平方米。

项目绩效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类型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集体和农户人参果种植面积

=

200

定量指标

设定依据: 玉财农〔2023〕5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数据来源:新平县老厂乡太和村人参果示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集体和农户人参果种植面积200亩

管理用房建设面积

=

100

平方米

定量指标

同上

管理用房建设面积100平方米

分拣房建设面积

=

120

平方米

定量指标

同上

分拣房建设面积120平方米


购买DN100镀锌管长度

=

420

定量指标

同上

购买DN100镀锌管长度420米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

90

%

定量指标

设定依据: 玉财农〔2023〕5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数据来源:项目验收单

项目验收合格率达90%

时效指标

项目按时完工率

=

100

%

定量指标

设定依据: 玉财农〔2023〕5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数据来源:新平县老厂乡太和村人参果示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按时完工率1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购苗补助

<=

650

元/亩

定量指标

同上

购苗补助650元/亩

DN100镀锌管单价

=

120

元/米

定量指标

同上

DN100镀锌管单价120元/米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产业化发展水平

=

提高

%

定性指标

同上

提高产业化发展水平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数据来源:抽样调查

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扬武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民族团结范项目

资金安排(万元)

50

项目年度目标

本年度我镇有序推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对村庄污水管网安装、民族特色太阳能绿灯安装、村庄道路硬化、农耕文化场景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场地建设、绿化美化。对农贸市场墙体进行修复、广场地面地砖及台阶、石雕背景墙、雕塑修复、民族文化长廊提升改造、新建太阳能路含灯杆民族特色装饰等工程。在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提出的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的规划部署精神,经测算,我镇年度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所需资金合计684.90万元,由中央、省级补助安排600.00万元,资金不足部门由部门自筹或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测算主要包括:农贸市场墙体修复9501.65㎡;广场地面地砖及台阶、石雕背景墙、雕塑修复500㎡;民族文化长廊提升改造470㎡;新建太阳能路含灯杆民族特色装饰142盏;扬武社区广场场地的硬化(从上到下)1618㎡;大开门人行步道绿化工程(种植粉黛乱子草等)1600㎡;集镇市政道路修复工程2984㎡等。其中马鹿寨村玉租小组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的实施,将完善村庄污水治理系统、增加群众文化活动场地,老年人休闲活动场地,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设施服务、提升村庄宜居舒适的环境、提高人居环境水平,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把玉租打造成农旅融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样板,树立好扬武镇西大门农业产业融合窗口形象。新平县扬武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改善乡镇的生产生活环境,改善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现状,丰富当地居民的休闲文化生活,提高居民在当地生活的幸福指数,促进了美丽乡村的建设,拉进城乡差距,减少社会矛盾。项目的实施,涉及到多方面产业,将增加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有利于引进先进的乡村振兴人才,有利于鼓励扬武镇及周边乡镇的居民就近就业,有利于留住壮年劳动力,避免留守儿童及留守老人的数量增加,对减少社会就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具有积极的作用。项目的建设,是积极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体现,加快了培育乡村产业、乡土产业,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实现了农民增收富裕农村经济繁荣。

项目绩效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类型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贸市场墙体修复面积

=

9501.65

平方米

定量指标

测算依据:上级政策文件;数量来源: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施工概(预)表、预算部门工作总结、项目评估报告。

反映工程设计实现的功能数量或工程的相对独立单元的数量。

扬武社区广场场地的硬化面积

=

1618

平方米

定量指标

同上

反映工程设计实现的功能数量或工程的相对独立单元的数量。

污水管网建设安装长度

=

150

定量指标

同上

反映工程设计实现的功能数量或工程的相对独立单元的数量。

水果蔬菜交易综合场地硬化面积

=

1500

平方米

定量指标

同上

反映工程设计实现的功能数量或工程的相对独立单元的数量。

质量指标

竣工验收合格率

=

100

%

定量指标

同上

反映项目验收情况。
竣工验收合格率=(验收合格单元工程数量/完工单元工程总数)×100%。

时效指标

工期施工时间

<=

10

定量指标

同上

反映工期控制情况。
工期控制率=实际工期/计划工期×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设施综合使用率

>=

90

%

定量指标

同上

反映设施建成后的利用、使用的情况。
综合使用率=(投入使用的基础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完成建设内容)*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民族特色太阳能路灯使用年限

>=

5

定量指标

测算依据:上级政策文件;数量来源: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施工概(预)表、预算部门工作总结、项目评估报告。

通过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反映可持续的效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人群满意度

>=

95

%

定量指标

测算依据:上级政策文件;数量来源: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施工概(预)表、预算部门工作总结、项目评估报告、调查问卷

调查人群中对设施建设或设施运行的满意度。
受益人群覆盖率=(调查人群中对设施建设或设施运行的人数/问卷调查人数)*100%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新化乡新甸村罗母租达小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资金安排(万元)

100

项目年度目标

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批复》( 新政复〔2023〕26号),申请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新甸村罗母租达小组道路硬化、农产品交易市场、民族文化宣传等建设。具体实施内容:1.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项目:道路硬化1800m2,路面宽4m、路缘石散水沟长760m、M7.5浆砌毛石挡墙330m3;2.产业发展建设项目:农产品集中堆放场地硬化644㎡、农产品交易市场150㎡、烤烟预检点(产业路硬化)2400㎡、新建100立方氧化塘1座、农田灌溉(排水沟300*300)20m3、农田灌溉(排水沟)沟底60m3、铝瓦顶棚110㎡;3.民族团结创建工程:石材标识牌1块、做宣传栏1块、文化宣传50m2、文化小品制作12块、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户5户。项目完成后,将罗母租达小组建设成为民族风情浓郁、民族特色鲜明、经济社会较快发展、生态环境良好、民族团结和谐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民族关系和谐”。

项目绩效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类型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道路硬化

>=

1800

平方米

定量指标

设定依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批复》( 新政复〔2023〕26号);数据青来源:新化乡新甸村罗母租达小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测算表

反映道路硬化1800平方米

支砌M7.5浆砌毛石挡墙

>=

330

立方米

定量指标

同上

反映支砌M7.5浆砌毛石挡墙330立方米

烤烟预检点(产业路硬化)

>=

2400

平方米

定量指标

同上

反映烤烟预检点(产业路硬化)2400平方米


农产品集中堆放场地硬化

>=

644

平方米

定量指标

同上

反映农产品集中堆放场地硬化644平方米

质量指标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

95

%

定量指标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批复》( 新政复〔2023〕26号);新化乡新甸村罗母租达小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验收材料

反映该项目验收合格情况

时效指标

项目工期

<=

4

定量指标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批复》( 新政复〔2023〕26号);新化乡新甸村罗母租达小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开展时间:2023年2月10日计划开工;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示范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

100

%

定量指标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批复》( 新政复〔2023〕26号);新化乡新甸村罗母租达小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社会调查统计

反映项目实施后新化乡新甸村罗母租达小组民族团结示范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项目区受益人群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批复》( 新政复〔2023〕26号);新化乡新甸村罗母租达小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满意度抽样调查

反映示范村受益群众满意情况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资金

资金安排(万元)

39

项目年度目标

该项目主要用于补助我县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贷款利息补贴,促进我县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发展。依据《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请示》(新民宗请〔2023〕1号 )及《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批复》(新政复〔2023〕26号)安排我县2023年省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资金39.00万元。

项目绩效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类型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贷款贴息企业

>=

15

定量指标

依据:新民宗请〔2023〕1号、新政复〔2023〕26号  来源:实施方案

补助企业数量

质量指标

扶持企业达标率

=

100

%

定量指标

依据:新民宗请〔2023〕1号、新政复〔2023〕26号  来源:实施方案

达到补助标准企业概率

时效指标

兑付完成时限

<=

2023-6-30

年-月-日

定量指标

依据:新民宗请〔2023〕1号、新政复〔2023〕26号  来源:实施方案

补助完成时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企业生产经营规模

=

扩大

%

定性指标

依据:新民宗请〔2023〕1号、新政复〔2023〕26号  来源:实施方案

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状况


社会效益指标

少数民族特需产品供应

=

充足

%

定性指标

依据:新民宗请〔2023〕1号、新政复〔2023〕26号  来源:实施方案

少数民族特需产品供应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少数民族群众满意度

>=

85

%

定量指标

依据:新民宗请〔2023〕1号、新政复〔2023〕26号  来源:问卷调查

少数民族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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