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平县村级公益性岗位项目55.2万元、新平县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23.3万元、新平县雨露计划补助项目92万元、新平县2023年小额贷款贴息93.5万元 | 资金安排(万元) | 264 |
项目年度目标 | 一是新平县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92万元:1.补助人数:新平县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人数为376人;2.资金安排:优先使用新财农〔2022〕53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形成振兴补助资金-雨露计划补助1.9万元,不足部分由此次安排的新乡振请〔2023〕2号《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分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请示》新平县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92万元补足。 二是新平县2023年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资金23.3万元:根据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的《新平县2022年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已审核发放对象名册》,新平县2022年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对象为233人; 三是新平县2023年第一、二季度小额信贷贴息资金93.50万元:1.新平农村商业银行58.47万元。2022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259.44万元,其中:新平农村商业银行162.24万元,占比62.53%,依据2022年的支付情况,预计2023年第一、二季度小额信贷贴息金额为58.47万元。2.农行新平县支行35.03万元,2022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259.44万元,其中:农行新平县支行97.2万元,占比37.47%,依据2022年的支付情况,预计2023年第一、二季度小额信贷贴息金额为35.03万元。 四是新平县2023年1-6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55.20万元:1.补助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共6个月;2.补助人数:补助95人,其中:已签约的75人,2023年预计新增20人;3.资金安排:优先使用新财农〔2022〕53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形成振兴补助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8万元,不足部分用此次安排的新乡振请〔2023〕2号《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分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请示》新平县2023年1-6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55.20万元。 |
项目绩效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类型 |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 说明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人数 | = | 376 | 人 | 定量指标 |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 补助人数:新平县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人数为376人。 |
第一、二季度贴息金额 | = | 93.50 | 万元 | 定量指标 |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 新平县2023年第一、二季度小额信贷贴息资金93.50万元,其中:新平农村商业银行58.47万元、农行新平县支行35.03万元。 |
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人数 | = | 233 | 人 | 定量指标 |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新平县2022年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已审核发放对象名册》。 | 补助人数:根据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的《新平县2022年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已审核发放对象名册》,新平县2022年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对象为233人。 |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人数 | = | 95 | 人 | 定量指标 |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 补助人数:补助95人,其中:已签约的75人,2023年预计新增20人。 |
质量指标 | 补助发放准确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 补助发放准确率=100%。 |
时效指标 | 资金兑付及时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 资金兑付及时率=10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补贴正常发放 | = | 保障 | % | 定性指标 |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 保障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正常发放。 |
促进脱贫人口产业发展 | = | 带动 | % | 定性指标 |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 通过扶贫小额贷款,促进新平县脱贫人口产业发展。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补助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定量指标 |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新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 问卷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