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指导下,县乡村振兴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成立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多次召开党组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具体举措、经验做法,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局党组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建设与政府中心重点工作互促共进,研究制定法治建设年度计划,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加快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开展县乡村振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三会一课”活动38次、主题党日11次。 (二)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局主要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定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要问题督办。一是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着力抓好“关键少数”,不断通过夯实法治基础知识、强化法治理念、提升法治运用能力等方式,提高基层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自信。二是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开展2023年全省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及“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学习活动;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普法强基法律常识学习宣传活动6次,认真做好2023年度全市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三)强化法治意识,主动积极学习。建立定期学习法律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重要内容。乡村振兴局利用干部职工大会,积极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次。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落实,妥善处理好法治建设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任务重的矛盾,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与乡村振兴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将其纳入年度普法学习范围。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国家、省、市和县乡村振兴机构“三定”规定尚未明确,县乡村振兴局根据省市县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我局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心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安排部署,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观念不够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还不够平衡。二是学习方式不丰富,学习积极性不够。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4次,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县乡村振兴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股室(中心)工作任务和责任,细化做法措施,并规定了完成时限。 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强化思想组织保障,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制度,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养成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认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内容,继续加大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推动乡村振兴系统党员干部学法、懂法、用法,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民主性,注重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工作,提高决策科学性,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评估工作,提高决策合理性,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县乡村振兴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制度。 (二)加强法治学习力度。继续加大《条例》贯彻落实力度,以深入学习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以深入学习促进脱贫攻坚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法律业务培训。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部署,扎实开展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
新平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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