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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竹菁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平县竹菁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已由新平县发改局以新发改投资〔2017〕119号下达计划,施工图设计经玉溪市交通运输局以玉交运发〔2017〕238号文给予批复。招标人为:新平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新平县竹菁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项目实施内容:拆除危桥,在原址新建一座长30m、宽8.5m、跨径为1×16m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设计速度为20km/h,桥面组成为7.5m+2×0.5m护栏,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项目投资约212.22万元,工期2018年3月31日之前交验完毕,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逾期违约金为¥2000元/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桥梁工程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工具备桥梁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在审查时招标人不予认可);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C证)。 3.3申请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及被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注册人员;如发现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及被授权代理人不是本单位的在职注册人员,申请人针对本工程的一切投标行为无效,招标人有权没收申请人的投标担保金,并向核发资质证书的主管部门报告查处。 3.4本工程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云政发﹝2015﹞57号文件规定,实行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总工的职称资格证书押证施工制度,工程初验合格完工后给予返回。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提出申请。 3.6投标人不曾受到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8未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企业所在地劳动人事局无拖欠农民工资证明文件 3.9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随后发出的招标文件)。 4.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 18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山水家园旁,近业地产7楼),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一套以上证件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执(从)业资格证书,其执(从)业资格证书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进行申请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单位,一家法人及资质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售后不退;图纸及资料售价¥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11月 日上午8:30至9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市政府综合办公区主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公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新平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 :张工 联系人:李刚、方芳 联系电话:15087741521 联系电话:13988413787 传 真:0877-6111600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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