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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新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新平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新平县公安消防大队新营房办公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并于9月30日-10月10日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进了标前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潜在投标人的反馈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长令第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竭诚欢迎满足资格条件、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XPZCGK-2017003 2.采购预算:87.6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已落实。 4.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4.1采购内容:2米班台,1.6米电脑桌,1.4米电脑桌,棋牌桌2张餐椅、大茶板、茶台、茶盘茶具、餐桌、博古架、圆桌、沙发、电视柜、隔断屏风、发泄球、床头柜、单人床棕垫、无轨密集加、货架、吧台凳、主控电脑柜等一批办公家具。货物详细规格、型号、数量详见第五章。 4.2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所投标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 4.3交货安装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新平县公安消防大队新营房住址(新平县背挑箐)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必须满足该项目的采购范围。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代表不同投标人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0.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7日—23日(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北京时间)。 11.获取方式: 11.1请投标人携带U盘到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三楼)报名获取(地址:新平县太平路45号),免收招标文件工本费。 11.2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填写《新平县政府集中采购报名登记表》。 12.《新平县政府集中采购报名登记表》请登录玉溪政府采购网(http://www.yxgp.gov.cn/),在公告附件中下载。 四、投标保证金1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0元 1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公司基本账户转至指定专户,现金交纳或逾期到账的视为无效投标。 账户: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丰分社 网银选择: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 账号:6600011910403012 15.交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注意事项: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简要载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若未按要求填写,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16.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6日15时(北京时间),以开标厅壁钟为准。 17.提交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1厅。 18.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无效投标。 六、开标时间、地点19.开标时间、地点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一致,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不再另行说明。 七、信息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云南省电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八、咨询联系方式采购人:新平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陶磊 联系电话:0877-7023590(13529997735) 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桂山路13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刀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7-7022779 地址:新平县太平路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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