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新招公(2017)第005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2016年“玉溪市美丽乡镇”行动新平县者竜乡美丽乡镇项目(二期)建设工程,已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新发改投资〔20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者竜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2016年“玉溪市美丽乡镇”行动新平县者竜乡美丽乡镇项目(二期)建设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新平县者竜乡集镇。工程内容包括:1、文化广场改造含:新建长廊、戏台,均为一层框架结构,基础为独立柱基础。挡土墙,铺设楼梯,广场铺砖,跌水一座,水电安装工程;2、集镇1至37号建筑外观改造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2、工期:50日历天,逾期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元/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年完成过类似工程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入的项目经理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分别配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各一名,和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工程类职称资格(须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颁发,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C证);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员需具备有效的质量检查员执业资格;标准员需同时具备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岗位资格或分别配备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各一名标准员。 3.3如有授权,须提供经企业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7家),具体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属于玉溪市电子化平台试运行阶段,必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17年11月07日至2017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8: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77-8号),持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的原件申请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单位,一家法人及资质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5.3、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现场报名成功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只有现场报名和电子报名两种方式完成者才算报名成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14:30至15:00,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15时00分,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新平县城太平路45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者竜乡人民政府 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罗有华 联系人:赵千纤 联系电话(传真):13987700247 联系电话(传真):15706977480 电 子 邮 件: YXTDZB@163.com 2017年11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