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公(2019)001号


来源: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时间:2019-01-04 14:01   点击率:71打印】【关闭

编号:新招公(2019)001号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新平县扬武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投资【2018】116号文批准进行实施,项目业主为新平县扬武镇人民政府委托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补助和县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平县扬武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地点位于:玉溪市新平县扬武镇写莫村委会打磨石箐。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9.95亩。服务范围为扬武镇镇域内的扬武社区、大开门社区及8个村委会,服务人口规划为近期(2025年)36516人,远期(2035年)38729人。垃圾处理厂采用热解气化工艺,规模为近期 25t/d,远期 30t/d。设备按近期配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主要建构筑物(含:设备室、办公室、垃圾接收大厅、垃圾处理大厅、垃圾储存坑、渗沥液收集池、厂区基础设施、道路、场地、景观绿化、自然散热景观水池等);②垃圾收集系统(含垃圾收集箱、垃圾箱配套摇摆车、移动式垃圾压缩箱、垃圾运输车等);③垃圾处理设备安装(含垃圾接收、储存与运输系统、垃圾解热系统、烟气处理系统、残渣处理系统、电气系统、仪表及自控、给排水系统等)。整个项目必须达到招标人设计要求,满足项目正常运行并通过环保等部门的验收并备案

2.2、招标范围:EPC(含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2.1、勘察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进行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地下管线物探、地震波速测试等,满足工程设计需要,达到工程详细地质勘查报告深度,并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勘察报告并配合通过施工图审查部门审查。

2.2.2、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配合项目报规、初步设计(含土建工程、工艺设备选型、电气控制系统、设备控制系统)、初步设计概算、全套设计成果文件(包括电子版)、全部基础资料、施工技术要求、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全部工作,设计成果最终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审查及相关后续服务。

2.2.3、工程施工(含设备安装调试)招标范围:以最终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含:土建工程、设备安装调试)。

2.3、计划工期:

2.3.1、勘察、设计服务周期为:6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设计成果(其中勘察、初步设计3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个日历天),并提供后续服务。每个工作节点逾期违约金为人民币5000元/天。

2.3.2、施工总承包(含设备安装调试)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逾期违约金为人民币5000元/天。

3、申请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可是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也可以是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具备以下资质:

3.2.1、施工(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同一施工法人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勘察(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2.3、设计(联合体成员):须为同一法人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专业设计乙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

3.3、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近年完成过类似工程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应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4、投标申请人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1、投入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资格(须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颁发,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且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4.2、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筑师)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资格(须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颁发,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且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4.3、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需同时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分别配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经理各一名,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职称证书须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颁发,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C证);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员需具备有效的质量检查员执业资格;项目标准员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标准员岗位资格(可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岗位资格,也可安排两名标准员并分别提供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岗位资格)。

3.5、省外企业(联合体牵头人)须按云建建〔2015〕342号要求提供《云南省省外施工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具体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于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8: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持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的原件申请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单位,一家法人及资质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5.3、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本次招标属于玉溪市电子化平台试运行阶段,必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成功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只有现场报名和电子报名两种方式完成者才算报名成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08:30时至09:00时,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09:00时,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新平县城太平路45号)。

6.2、 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方娟                             联系人:黄笛

联系电话(传真):0877-7776505            联系电话(传真):15706977480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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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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