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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新交易国土告字[2019]1号 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XTC(2018)40号 | 宗地总面积 | 810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平县扬武镇仙福钢铁厂旁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6 | 建筑密度 | ≥30%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 | 建筑总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935万元/公顷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596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5304018BA0163 | 交地条件 | 按现状交地 | 起始价 (万元) | 1985.6760 | 增价幅度 (万元) | 5元万/次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9年02月05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9年02月19日15时00分 | 备 注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小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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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XTC(2018)45号 | 宗地总面积 | 2726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居委会坝分田小组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6 | 建筑密度 | ≥30%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 | 建筑总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935万元/公顷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200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5304018BA0164 | 交地条件 | 按现状交地 | 起始价 (万元) | 667.9925 | 增价幅度 (万元) | 3元万/次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9年02月05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9年02月19日15时30分 | 备 注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小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 宗地编号 | XTC(2018)46号 | 宗地总面积 | 3176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居委会小团山小组、坝分田小组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6 | 建筑密度 | ≥30%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 | 建筑总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935万元/公顷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234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5304018BA0165 | 交地条件 | 按现状交地 | 起始价 (万元) | 778.1935 | 增价幅度 (万元) | 3元万/次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9年02月05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9年02月19日16时00分 | 备 注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小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9年01月18日 至 2019年02月04日 到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新平县城太平路45号)三楼产权交易股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9年01月20至 2019年02月15日到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三楼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在 2019年02月15日 16时30分前到达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 (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竞买人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逾期不受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 2019年02月15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桂山街道太平路45号)进行。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XTC(2018)40号地块:2019年02月05日08时30分 至 2019年02月19日15时00分; XTC(2018)45号地块:2019年02月05日08时30分 至 2019年02月19日15时30分; XTC(2018)46号地块:2019年02月05日08时30分 至 2019年02月19日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至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同一名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竞得人必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不得用于建设《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有关限制、禁止规定中规定的限制和禁止类项目。 (四)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承办具体挂牌出让相关事务。 八、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平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65763600000304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桂山街道太平路45 号) 联系人: 杨女士 0877-7022779 鲁先生 0877-7011165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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