玮元-A2019107新平县人民医院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平县人民医院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平县人民医院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玮元-A2019107 2.3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规格 | 1 | 是 | 内脏脂肪检测装置 | 1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 2 | 否 | 动脉硬化检测装置 | 1 | 台 | 3 | 否 | 全自动免散瞳眼底照相机 | 1 | 台 | 4 | 否 | 超声波身高体重仪 | 1 | 台 | 5 | 是 | 神经速度传导检测仪 | 1 | 台 | 6 | 否 | 微量尿蛋白/肌酐检测仪 | 1 | 台 | 7 | 否 | 医用电子血压 | 1 | 台 |
(2)采购预算:¥988,000.00元。 (3)交 货 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4)保修期:2年。 (5)交货地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6)本项目不分标段,需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本次采购的部分产品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有长期代理证书,(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标,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属于玉溪市电子化平台运行阶段,投标人必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注:如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未现场报名及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2投标人应于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网上报名成功截图;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制造商提供);④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及附件;⑤如果是所投进口产品的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的提供制造厂家或全国总代或区域总代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时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时提供);(注: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到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驻新平办事处(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桂山路103号桂秀商贸城附6号)现场报名,上述报名资料不能同时提交的投标人,恕不接待现场报名; 4.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4.4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成功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 注:①投标人须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证书全省通用)。 ②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保安大厦二期)6楼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玉溪CA窗口服务热线:18869746880 服务QQ:1471654478。 ③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在注册CA时自行下载填写好后在按要求扫描上传即可。 ④投标人可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学习园地】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 备注:★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按现场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只有按以上步骤完成以上两种报名方式后,才算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本项目投标将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人应按网站要求(下载地址: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5日09:00。 5.2网上递交: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说明:指当地门户网站或交易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地点:新平县政务大楼四楼2号开标厅(振新路2号穆斯林车站斜对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19年 7 月 4 日至2019年 7 月 10 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玉溪市人民政府采购专栏()、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庆丰路97号 联系人:何素华 电话:0877—702458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业中心A座10楼 驻新平办事处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桂山路103号桂秀商贸城附6号 联 系 人:余健超、李发秋 电 话:18206763616、18687007407 传 真:0877—777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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