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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平县乡村振兴道路建设PPP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合作(Publice-Private-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通过了财政部门(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 并由新平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 招标人是经新平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新平县乡村振兴道路建设PPP项目。 2.2项目概况 序号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总额 | 一包 | 新平县南片区建兴乡、漠沙镇 | 本项目拟建建兴乡和漠沙镇辖区内乡村道路及相关配套运营项目,其中拟建道路里程合计 539.294 公里,含建兴乡路线里程合计 149.261 公里、漠沙镇路线里程合计 390.033 公里。拟建相关配套运营项目包括加油站、充电桩、砂石厂、乡镇物流中心、民族民宿旅游点和房车营地。 | 可研估算总投资为 63996.45 万元,其中静态投资额为 60757.01 万元(含建筑安装工程费 46021.9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957.92 万元,预备费用 5016.63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3239.44 万元。本方案按中国人民银行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2.4%(即 6%)的融资利率计算建设期利息为 4214.39 万元,经调整后 PPP模式下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为 64971.40 万元。 | 二包 | 新平县西片区平掌乡、戛洒镇 | 本项目拟建平掌乡和戛洒镇辖区内乡村道路及相关配套运营项目,其中拟建道路里程合计 466.881 公里,含平掌乡路线里程合计 147.993 公里、戛洒镇路线里程合计 318.888 公里。拟建相关配套运营项目包括加油站、充电桩、砂石厂、乡镇物流中心、民族民宿旅游点和房车营地。 | 可研估算总投资为 56397.23 万元,其中静态投资额为 53542.45 万元(含建筑安装工程费 39788.9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187.34 万元,预备费用 4420.94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 2854.78 万元。本方案按中国人民银行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2.4% (即 6%)的融资利率计算建设期利息为 3598.05 万元,经调整后 PPP 模式下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为 57140.51 万元。 | 三包 | 新平县西北片区水塘镇、者竜乡 | 本项目拟建水塘镇和者竜乡辖区内乡村道路及相关配套运营项目,其中拟建道路里程合计409.671 公里,含水塘镇路线里程合计255.227 公里、者竜乡路线里程合计 154.444 公里。拟建相关配套运营项目包括加油站、充电桩、砂石厂、乡镇物流中心、民族民宿旅游点和房车营地。 | 可研估算总投资为 50304.43 万元,其中静态投资额为 47758.06 万元(含建筑安装工程费 34790.4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1570.65 万元,预备费用 3943.33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2546.37 万元。本方案按中国人民银行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2.4% (即 6%)的融资利率计算建设期利息为 3312.72 万元,经调整后 PPP 模式下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为 51070.78 万元。 | 四包 | 新平县北片区新化乡、老厂乡 | 本项目拟建新化乡和老厂乡辖区内乡村道路及相关配套运营项目,其中拟建道路里程合计544.243 公里,含新化乡路线里程合计270.963 公里、老厂乡路线里程合计273.280 公里。拟建相关配套运营项目包括加油站、充电桩、砂石厂、乡镇物流中心、民族民宿旅游点和房车营地。 | 可研估算总投资为 64046.07 万元,其中静态投资额为 60804.11 万元(含建筑安装工程费 46439.14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586.40 万元,预备费用 5020.52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3241.96 万元。本方案按中国人民银行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2.4% (即 6%)的融资利率计算建设期利息为 4217.66 万元,经调整后 PPP 模式下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为 65021.77 万元。 | 五包 | 新平县南片区扬武镇、桂山街道办、古城街道办、平甸乡 | 本项目拟建扬武镇、桂山街道办、古城街道办、平甸乡辖区内乡村道路及相关配套运营项目,其中拟建道路里程合计 481.121 公里,含扬武镇路线里程合计 151.622 公里、桂山街道办路线里程合计 20.717 公里,古城街道办路线里程合计 89.511 公里,平甸乡路线里程合计 219.231 公里。拟建相关配套运营项目包括加油站、 充电桩、砂石厂、乡镇物流中心、民族民宿旅游点和房车营地。 | 可研估算总投资为 60728.01 万元,其中静态投资额为 57654.01 万元(含建筑安装工程费 40508.2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5459.33 万元,预备费用 4760.42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 3074.00 万元。本方案按中国人民银行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2.4% (即 6%)的融资利率计算建设期利息为 3999.15 万元,经调整后 PPP 模式下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为 61653.16 万元。 |
申请人必须就“项目概况”中的某个分包进行报名,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每个包单独报名,如要报多个分包,每个分包分开报名,单独制作资格预审文件)。3、采购需求3.1合作模式:本项目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实施,具体如下:由公开招标确定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中标人”)参与投资建设,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PPP实施方案实施。由被授权的政府出资人代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与选定的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5000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 500 万元,占项目公司10%股权(根据实际情况,政府方可将其中 5%范围内的股权转让给项目所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主体),社会资本出资4500万元,占项目公司90%股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应在 PPP 合同谈判阶段由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共同确认。 3.2合作期限:23 年,其中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20 年。 3.3投资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3.4融资结构: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静态总投资的 30%(不低于动态总投资的 20%),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 4、申请人资格要求4.1主体要求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 2、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联合体,未被纳入政府采购黑名单,也未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资质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其中一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根据云建建函〔2019〕18号文件要求省外施工企业还需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入滇登记信息打印件。 4、2财务要求申请人(含联合体其中任何一方)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融资能力。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至递交之日)财务状况良好,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3投融资能力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融资能力,可按项目进度及时足额履行投资义务。 4、4商业信誉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申请人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申请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资格预审开始前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 4、5法律要求 申请人未被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6业绩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建设或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建设能力或运营能力。近三年(如成立不足三年,则自成立之日起至递交之日)参与过1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 4.7联合体: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一)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各方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5.1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都通过资格预审。 5.2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函。 6、政府采购政策6.1本次采购中涉及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优先考虑本国货物和服务。 7、资格预审文件发售7.1本次招标属于玉溪市电子化平台运行阶段,申请人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7.2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4日17:30时前,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玉溪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7.3现场报名:请申请人于 2019年10月17至2019年10月24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网上报名参与此次资格预审项目成功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获取人身份证;若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须出示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介绍信。 7.4资格预审文件(含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为*.ZCZBJ)供申请人下载使用。 8.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8.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1份(内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为:*.ZCTBJ),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9年11月11日9时00分,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市政府停车场侧面)。 9、公告发布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标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西园路13号 联系人:杨林 电 话: 13577705082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联系人: 李师、周师 电 话:0877-2688190、15334480383 邮箱:2031288421@qq.com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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