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大米采购项目”的公示


来源: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时间:2019-11-26 08:11   点击率:47打印】【关闭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大米采购项目”的公示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大米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项目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大米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240000㎏大米,符合GB1345-2009大米新标准三级及三级以上。

采购预算:1440000.00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基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在新平县乡(镇)具备一定的粮食仓储条件,为采购方提供长期粮食储备,在质量、运输、储藏、粮食安全等方面能满足采购救济粮的优先条件,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及时、便利供应救济粮及提供服务。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供货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幸福路17号

四、专家姓名及论证意见

1、论证专家姓名:

序号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1

王永祥

新平县第一小学

高级教师

2

武建猛

新平县防震减灾局

高级工程师

3

周红星

新平县民族图书馆

副研究馆员

4

丁云慧

新平县古城街道财政所

会计师

5

杨德伟

新平职业高级中学

高级教师

 

专家论证意见: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条情形: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经专家论证,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120日至2019年11 26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新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单位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西园路28号         

联系电话:0877-7016959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新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单位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河滨路62号    

联系电话:0877-701172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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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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