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玉溪市新平县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合并及纸质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玉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玉溪市新平县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合并及纸质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市新平县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合并及纸质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YXCY-XP-【2020】- 008 2.3采购预算价: 壹佰壹拾万玖仟捌佰捌拾陆元整(¥:1109886.00元)。项目以单价形式计价。(1)以不动产单元为准整理合并形成档案卷宗(含补录)15元/卷,数量约2.26万卷;(2)扫描形成电子数据0.35元/页,数量约220.2531万页。 2.4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包含完成玉溪市新平县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合并及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包含原房屋登记档案、土地登记档案、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搬运、整理、合并、装订、补录、扫描、装盒、归档上架、纸质档案数字化及建库等。同一套房屋土地合并为一个卷宗为一卷,即一个不动产单元号为一卷。工作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为指导,按《玉溪市国土资源局 玉溪市档案局关于印发玉溪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玉国土资发【2017】135号)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提交成果数据时,投标人还需提供经招标人确认的档案管理软件,以便招标人实现日常档案管理。投标人须根据技术要求提供符合采购方需求的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该方案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全部任务并交付验收通过。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符合《玉溪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规范(试行)》(玉国土资发[2017]135号)的相关要求,一次性验收并合格。 2.7服务地点:玉溪市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采购过程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模式运行。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售后服务,并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的内容; 2.投标人应具有《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或云南省保密局颁发的《国家涉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2017年-2019年)财务报表(在2019年后新成立的拟投单位只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竞标人的信用记录,由竞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1、本次采购属于玉溪市电子化平台试运行阶段,必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才算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的供货商不得参与竞标。 凡有意参加的供货商,请于2020年 8 月 14 日至2020年8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供货商携带相关资料到玉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新平项目部(地址:新平县民族文化广场锦绣路10附10号 )现场报名,并请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未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需要按照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2、现场报名确认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并装订成册: (1)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授权时适用);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国家或云南省保密局颁发的《国家涉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 参加此次投标的竞标人,必须在2020年 8月 25 日上午09:00时前,按如下开户行和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须在汇款票据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等信息,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网络转账回执单或银行转账回执单等。未中标或中标后已完成有关合同的,请投标人带齐有关证明到交易中心退款。)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电汇或转账支票 收款人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支行 账号:24259801040009077 联系电话:0877—7022779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本项目投标将采用电子评审,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投标人还须在开标现场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备用。 2.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人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ml/004/sjsb/tbyh.html),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 8月 14日起至2020年8月 25 日上午09:00时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投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相关证件: (1)现场递交地点:新平县政务大楼四楼(振新路2号东客运站斜对面)。 (2)现场递交时间:2020年8月25 日 08:00 ~ 09:00 时前。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3)其他要求:刻录电子响应文件(光盘)须与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一致,并密封在密封袋中。 注: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时参加开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5日上午 09:00时。 开标地点:新平县政务大楼四楼(振新路2号东客运站斜对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八、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nggzyxx.gov.cn/)和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新平县锦绣路23号 联系人:杨从燕 联系电话:13529697465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市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平县民族文化广场锦绣路10附10号 联系人:李春 电话: 17387768973、0877-7013116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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