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市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已由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玉发改社会〔2017〕611号、玉市建复﹝2019﹞13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不足部分地方配套和自筹解决(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平县太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新平县桂山街道庆丰路97号。 2.2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建筑智能化工程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工期:2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令》为准,与装修工程同步,不得影响装修工程的施工)(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玉溪市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信息化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2929.5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20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728.69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共15层(地上),地下共2层,檐口高度:59.40米。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玉溪市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施工,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须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颁发,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在今后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提供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 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须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颁发,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社保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2017至2019(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2016年至今(具体时限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人民币(含800万)以上的系统集成项目或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6年至今(具体时限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人民币(含800万)以上的系统集成项目或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信誉良好,近年(2017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目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章); 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章); 5、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表须经第三方审计并提供审计报告; 6、本项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企业业绩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时)。如本条款与招标文件其它规定不统一时,以本条款为准; 7、投标人为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省外企业入滇登记信息打印件。投标人如中标需及时登录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进行项目及项目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并到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及项目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后需于开标现场向代理公司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12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除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外,投标人还需在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全套投标文件和Excel格式工程量清单的电子光盘1份和相关证件原件(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的3.1.1条提供),并带上编制投标文件加密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进行文件解密。 电子光盘及相关证件原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08时 00分至2020年10月16日09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新平县政务大楼四楼1号开标厅(新平县振新路2号城东客运站斜对面)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和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新平县太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振新路9号、新平县桂山街道庆丰路97号 | 地 址: | 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福润园小区21-S12号 | 邮 编: | 653499 | 邮 编: | 653499 | 联 系 人: | 刘文苹 | 联 系 人: | 卢兴芬、李发秋 | 电 话: | 13987762575 | 电 话: | 15287106070、0877-7710066 | 传 真: | 0877-7016999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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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1530361337@qq.com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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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督电话:0877-7023208 2020 年 0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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