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新平县老城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新平县老城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标段EPC总承包,已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投资【2020】102号文批准进行实施,项目业主为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平县老城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标段EPC总承包,建设地点位于:新平县老城片区。工程建设包括:新平县老城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6201㎡(69.30亩),总建筑面积193743.09㎡(其中:高层住宅139732.86㎡,纯商业1048.32㎡,沿街底商10864.58㎡)。绿地面积14250.00㎡,小区道路面积4801.00㎡,小区场地面积14782.51㎡。项目分3个区块(A-1地块、A-2地块、B地块)进行实施,其中A-1地块内容已进入施工(约64123.54㎡),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同步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环卫、道路、照明、绿化、电力电信、停车位及配套公共设施。其中:A-2地块:建1栋3层幼儿园,建筑面积3500.00㎡。B地块:建4栋26层高层住宅楼、建2栋24层高层住宅楼、建1栋17层住宅楼、建1栋11层住宅楼;建设1层地下建筑,主要功能为地下停车位,层高3.6m,顶层覆土厚度1.2m 。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69150.92万元(含A-1地块),具体实施内容最终以审批通过的内容为准,招标人项目指挥部下达的工作联系函或工程指令分阶段进行实施。 2.2、招标范围:EPC(含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总承包招标完成后,专业性较强的单项工程如:消防及其他需专业承包资质完成的工程内容、重要设备及材料由发包人和总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实施)。 2.2.1、勘察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进行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震波速测试等,满足工程设计需要,达到工程详细地质勘查报告深度,并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勘察报告并配合通过施工图审查部门审查。 2.2.2、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方案优化、配合项目报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全套设计成果文件(包括电子版)、全部基础资料、施工技术要求、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全部工作,设计成果最终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审查及相关后续服务。 2.2.3、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以最终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3.2.4、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发包范围均以最终审批通过的内容及招标人项目指挥部以工作联系函或工程指令、变更单等形式临时指定的工作任务为准。 2.3、EPC总承包计划工期:19个月,中标后根据招标人项目推进情况,编制项目阶段进度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并备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经招标人批准备案的项目阶段进度计划,每个工作节点逾期违约金为人民币5000元/天。 3、申请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施工单位。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可是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也可以是以多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1、投标人属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的,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属联合体的,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质: (1)施工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部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法人单位; (3)设计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近年完成过一项对应类似工程相关业绩,施工业绩:2017年至今(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一项(建筑规模不小于5万平方米),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资料(缺一不可);勘察业绩: 2017年至今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房屋建筑工程),附:勘察合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资料(缺一不可);设计业绩:2017年至今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房屋建筑工程且建筑规模不小于5万平方米)附:设计合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资料(缺一不可)。 3.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应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5、投标申请人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投入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 3.5.2、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 3.5.3、投入本项目工程施工的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C证);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员需具备有效的质量检查员执业资格;项目专职标准员需具备有效的标准员岗位资格。 3.6、云南省外企业(含联合体牵头人及各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中勘察、设计单位若为省外企业,提供《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入滇信息登记证》;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若为省外企业,提供“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打印的入滇登记信息。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后需于开标现场向代理公司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12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6日09时00分; 6.2网上递交: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份,递交地点为:新平县政务大楼四楼1号开标厅(新平县振新路2号城东客运站斜对面); 6.4开标时间:2020年11月6日09时00分;地点:新平县政务大楼四楼1号开标厅(新平县振新路2号城东客运站斜对面);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开标的投标单位,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乐小芳 联系人:余健超、李发秋 联系电话(传真):0877-7776515 联系电话:15287106070、0877-7710066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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