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依施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依施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目前已由新平县新化乡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项目立项建议报告编制,根据新平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 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该项目由新平县水务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已取得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文件(新发改投资备案〔2022〕172号文号),建设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平县水务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依施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EPC 2.2 建设地点:新平县新化乡。 2.3招标范围:完成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依施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EPC所包含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 2.3.1勘察设计部分: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勘察设计规程、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工程勘察设计报告(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设计有关的上报审批工作以及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勘察设计后续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3.2工程施工部分:按时完成经招标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标准;及时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工作;按国家、地方相关规定、行业标准及业主要求完成工程施工、工程资料归档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完成范围调整后的以上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4建设规模及内容: 2.4.1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为9818.2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7558.55万元。 2.4.2建设内容:一期投资4520.2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1.瓦白果水库灌片,1#输水干管:瓦白果水库至泥村附近段修复损毁渠道16处,共计918m;此段沿原有灌溉沟渠续建1#输水主管21.443km。瓦白果水库灌片渠首工程共涉及重建水坝箐取水坝和大田箐取水坝;2.依施河水库灌片,2#输水干管:水源为依施河水库,釆用现状已建DN200输水主管,续建2#输水主管全长4.787km;3.大西水库灌片,大西水库大西村附近续建提水系统一套,建设500㎡灌溉高位水池,提水管线长4.3km,3#输水主管:续建3#输水主管全长14801m。3-1#输水支管:续建3-1#输水支管全长9.543km。4.整个项目区共设置5座背洪桥,釆用混凝土、浆砌石衬砌。5.灌区骨主管(渠)、渠系建筑物改造与布置,对灌区现状信息化进行完善,1#输水主管设置4套雷达式水位计,40套管道式电磁流量计;2#输水主管设计3套管道式电磁流量计;3#输水主管设置9套管道式电磁流量计,在新平县新化乡人民政府增加信息中心机房的配套建设。二期投资5298.0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支次管建项目共计改造续建输水管(渠)长249378m及配套工程,其中新华乡鲁一尼片区高效节水项目区63463m,新化乡新化片区14092m,新化乡六童、代味等2个片区9069m,平甸、新化等4个乡(镇)白鹤、者渣等4个片区7094m,新化乡依施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灌溉项目区155660m,渠道覆盖灌溉面积为41100亩。 2.5计划工期:计划建设周期为2年。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勘察设计的工作,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批复文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限内完成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工作,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设计要求:勘察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及备案(审批);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勘察设计深化、优化及后续服务工作,直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6.2工程施工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备案。 2.7质量标准: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灌区改造技术标准》(GB/T 50599-2020)、《灌区规划规范》(GB/T 50509-2009)、《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 50363-2018)、《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GB/T 50600-2020)、《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2017)、《灌溉渠道系统量水规范》(GB/T 21303-2017)、《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 28714-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GB/T 30600-202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NY/T2949-2016)及国家行业现行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其他内容:以上数据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分包要求: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1)工程勘察设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主要人员: (1)勘察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2年5月-2022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在审查时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专职质检员:须具有水利工程质检员证。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2年5月-2022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上述B、C证须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工程行业协会颁发。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3.3企业业绩: (1)勘察设计业绩: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项目总投资不少于2000万(含)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指:节水改造、农田水利、灌溉排涝、河道治理等水利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施工业绩: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项目总投资不少于5000万(含)的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土地整治、河道治理等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成立的企业从成立当年起提供)。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近5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2其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24日09:00起至2022年08月30日23:59时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下载并仔细查阅电子招标文件(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 5.3招标文件售价:不收取文件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14日09:00。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 6.3.1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强化疫情防控开展全域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的方式参加投标: 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在截标时间前提前进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进入开标室,等待招标人下达解密指令,解密指令下达后进行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招标人)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签名确认时间为10分钟(时间根据项目大小自由设定),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6.3.2任何因投标人疏忽、误解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新平县水务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恒健 联系电话:13577769959 8.2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人:王菲18887762227、江陈13888447962 8.3行政监督部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877-702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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