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县城市政和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标段 公告变更 各投标单位: 一、经招标人研究决定,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做出如下变更: (一)、“2.1、项目概况:新平县县城市政和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标段,具体内容为:1、输配水管网改造DN200-DN400,总长约21km。2、雨污分流及污水管网改造63km。3、新建市政道路1497.29米,红线宽度50米,同时建设路灯、红绿灯、交通指示牌、停车场、公交站台等道路配套设施。”。 变更为:“项目概况:新平县县城市政和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标段,具体内容为:1、输配水管网改造DN200-DN400,总长约21km。2、雨污分流及污水管网改造63km。3、新建市政道路1497.29米,红线宽度50米,同时建设路灯、红绿灯、交通指示牌、停车场、公交站台等道路配套设施。4、建设城市生活垃圾中转站 1 座,项目设计近期垃圾日处理能力为 120 吨,远期日处理能力可达到 240 吨。”。 (二)、“本标段估算建安工程费约31491.68万元。”。 变更为:“本标段估算建安工程费约32320.77万元。”。 (三)、“3.2.1、投标人属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的,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备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属联合体的,须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质: (1)勘察部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设计部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备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施工部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变更为:“3.2.1、投标人属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的,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备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属联合体的,须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质: (1)勘察部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设计部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备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设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部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四)、“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4日(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变更为:“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6日(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五)、“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7日09时00分;” 变更为:“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8日09时00分;” (六)、“6.3开标时间:2022年9月27日09时00分;地点:新平县政务大楼四楼1号开标厅(新平县振新路2号城东客运站斜对面)。” 变更为:“6.3开标时间:2022年9月28日09时00分;地点:新平县政务大楼四楼1号开标厅(新平县振新路2号城东客运站斜对面)。” 二、原招标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望各潜在投标人遵照执行。 招 标 人:新平县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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