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新平县增发2023年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集中安置场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平县增发2023年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已由 新发改投资【2023】68号 文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加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名称为新平县增发2023年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集中安置场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备案。招标人委托云南瑞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投标。本招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招标编号:2311-530427-04-01-808975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4.1 项目名称:新平县增发2023年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集中安置场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4.2项目地点及项目概况: 4.2.1项目地址:玉溪市新平县境内。 4.2.2项目概况: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增发2023年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通[2024]37号)文件相关指示,为更好落实各项目的统筹推进,保障项目高效、有序、安全推进,结合现阶段对新平县2023年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实际推进情况进行系统摸排后,根据摸排情况现状平甸乡、戛洒镇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场地建设完成度较高,现状平甸乡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场地除场地初步勘察外均已完成,主体工程已完成建设,搬迁工作基本完成,戛洒镇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老厂乡、新化乡、漠沙镇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进度滞后。为保障项目高效、有序推进,现对项目进度缓慢的老厂乡、新化乡、漠沙镇等地6个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场地的岩土工程初步勘察、场地平整及防灾工作设计和施工工作进行统一公开招标,以保障项目高效有序开展,并形成如下主要的工程量: ①场地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量:主要涉及“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新化乡新甸村委会莫哈底小组”、“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黎明村委会大黑箐小组”、“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曼竜社区棕批树、上田房小组”、“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关圣村委会新村小组”、“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双河村委会棕批树小组”、“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平甸乡红星村扒那黑小组”等六个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5个集中安置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 ②场地设计及施工工作量:主要涉及“玉溪市新平县老厂乡大桥村委会阿白代小组”、“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新化乡新甸村委会莫哈底小组”、“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黎明村委会大黑箐小组”、“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曼竜社区棕批树、上田房小组”、“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关圣村委会新村小组”、“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双河村委会棕批树小组”等六个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5个集中安置场地的整平及防灾工作设计和施工。 新平县增发2023年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工作量清单如下: 新平县增发2023年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招标项目明细表 序号 | 集中安置点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玉溪市新平县老厂乡大桥村委会阿白代小组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 |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老厂乡太桥村委会阿白代小组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场地整平、防灾工作设计 |
| 2 |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老厂乡太桥村委会阿白代小组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场地整平、防灾工作施工 |
| 3 |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新化乡新甸村委会莫哈底小组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 |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新化乡新甸村委会莫哈底小组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场地岩土工程勘察 |
| 4 |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新化乡新甸村委会莫哈底小组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场地整平、防灾工作设计 |
| 5 |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新化乡新甸村委会莫哈底小组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场地整平、防灾工作施工 |
| 6 | 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黎明村委会大黑箐小组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 | 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黎明村委会大黑箐小组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场地岩土工程勘察 |
| 7 | 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黎明村委会大黑箐小组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场地整平、防灾工作设计 |
| 8 | 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黎明村委会大黑箐小组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场地整平、防灾工作施工 |
| 9 | 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曼竜社区棕批树、上田房小组、漠沙镇关圣村委会新村小组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 | 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曼竜社区棕批树、上田房小组、关圣村委会新村小组因地质灾害隐患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场地岩土工程勘察 |
| 10 | 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曼竜社区棕批树、上田房小组、关圣村委会新村小组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场地整平、防灾工作设计 |
| 11 | 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曼竜社区棕批树、上田房小组、关圣村委会新村小组因地质灾害隐患避险集中安置场地整平、防灾工作施工 |
| 12 | 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双河村委会棕批树小组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 | 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双河村委会棕批树小组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场地岩土工程勘察 |
| 13 | 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双河村委会棕批树小组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场地整平、防灾工作设计 |
| 14 | 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双河村委会棕批树小组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场地整平、防灾工作施工 |
| 15 |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平甸乡红星村扒那黑小组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 |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平甸乡红星村扒那黑小组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场地岩土工程勘察 | 补充勘察 |
4.3 招标范围: (1)岩土工程勘察:为更好地了解搬迁场地岩土工程情况,对拟建搬迁场地岩土工程进行初步勘察工作,勘察工作主要为后续场地整平设计及与工程地质相关的截排水沟、边坡防护设计提供地质情况支撑。 (2)场地设计:主要针对拟建场地平整设计及与工程地质相关的截排水沟、边坡防护设计,且设计深度达到施工图设计精度,通过合理设计,减少场地开挖,避免新的地质灾害隐患出现。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还需进行设计审查、有关报批、审查及审批手续、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如勘察过程中发现存在较大潜在隐患的地质情况,则需另行招标并开展专项治理,专项治理设计完成后方可进行施工; (3)场地施工:主要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施工、场地平整过程中出现的高陡边坡防护工程施工及截排水沟施工,最终施工范围及内容以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 4.4 投资估算: 根据《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增发2023年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通[2024]37号)相关指示,国债避险搬迁项目补助资金,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90%和地方政府分担10%两部分组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只能用于搬迁补助和基础设施建设,且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直接补助到户的经费不低于总额的70%。新平县增发2023年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155万元,其中,直接补助到户经费为2617.65万元,前期工作及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为1537.35万元。由于现状各项目工作进度不同,部分工作已开展完成,本次招标对已完成项目(戛洒镇前期工作及基础设施建设、平甸乡除场地初步勘察外的前期工作及基础设施建设、老厂乡场地初步勘察)进行扣除后,确定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1036.15万元。前期工作及基础设施建设部分费用需根据各点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调配,不足部分由群众自筹解决,剩余部分由各安置点按比例补助到户。 4.5 本次招标建设投资:本次招标范围金额约:1036.15万元。 4.6 项目期限:岩土工程勘察具备勘察条件后45日历天,场地设计30日历天,场地施工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遇不可抗力因素可适当延期。 4.7 质量要求: 4.7.1勘察质量要求:工程勘察符合工程勘察规范及现行标准,并对提供的勘察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4.7.2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设计标准规范,保证设计质量,通过各主管职能部门的审查。 4.7.3施工质量要求:工程施工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4.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4.9分包要求: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 4.10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2资质要求: 5.2.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5.2.2设计资质: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及评估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高级职称。 5.2.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并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或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水利或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不予认可)。 注: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5.3 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须注有审计单位或审计部门的签章方为有效,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4企业类似业绩: 勘察单位:近3年(2021年至今)内至少承担过1个建设场地岩土工程勘察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设计单位:近3年(2021年至今)内至少承担过1个水利或建筑或市政类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施工单位:近3年(2021年至今)内至少承担过1个水利或建筑或市政类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注:若投标单位不是联合体参与的,必须提供1份水利或建筑或市政类施工业绩及1份水利或建筑或市政类设计业绩或1份水利或建筑或市政类EPC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5.5其他要求: 5.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及重大安全事故、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形(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5.5.2投标人目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无以上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5.6 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企业情况自行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含2个),由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企业组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并明确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6.2获取地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 6.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确认及获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6日09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无效投标。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09时00分。 8.2开标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开标要求: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8.4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下载专区,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指南”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0分钟(暂定),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签名确认时间为3分钟,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监督电话:0877-7771239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平县古城街道锦秀路23号 联 系 人:白工 电 话: 0877-701172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瑞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曦苑05栋二单元701室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81087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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