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7-11 16:07   点击率:53打印】【关闭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自然资告字20257

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决定以 拍卖方式出让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XTC(2025)10

宗地总面积

6382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平大道南侧(百信购物广场前)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2.22.8

建筑密度

22%

绿地率

≥35%

建筑限高

建筑总高度控制在54米以下

土地用途

类居住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竞买保证金

287万元

评估报告备案号

5325025BA0103

交地条件

按现状交地

万元

1410.4220

增价幅度

16万元/次的整数倍

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执行,其他设定条件按《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XTC(202510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5〕30号)的要求执行。

拍卖时间

202573010:00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报名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土地竞买人报名前须先与凤凰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六居民小组签订XTC(2025)10号地块项目商铺安置协议,并凭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其符合参与该地块出让竞买资格的证明文件报名参与竞买。

2.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竞买人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报名竞买同一宗地。

3.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须一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同一名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网上提交书面申请报名名称与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5.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s://yunnan.chinatax.gov.cn/等政府信用平台有失信记录或在惩戒期限内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限时竞价为每次20分钟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202571108:30 202572916: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包括拍卖出让公告、须知及其他相关事宜),以谷歌、极速360浏览器为主(建议电脑显示器分辨率设置1920×1080以上,使用最新谷歌浏览器100.0.4896.127正式版本)。

2.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2025711 08:30  202572916:30持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ggzy.yn.gov.cn进行网上报名。

1)竞买人如没有CA数字证书,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数字证书,只需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数字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数字证书全省通用。

2)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保安大厦后门前行约100米)。

玉溪咨询、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服务热线(办公移动座机)18869746880。

3.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转账或电汇的竞买保证金应在 2025729 16:30 前到达出让文件中规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并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竞买人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逾期不受理。

保证金交纳方式:线下交纳(竞买人为企业的,从其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汇入保证金时需要注明地块宗地编号。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竞买保证金正式收据工作日

资格审查:

1. 在系统报名时,请竞买人在附件处上传资格所需审核材料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202572916:30前,对提交报名申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竞买人方可参与竞买活动(注:请竞买人须提前报名,保证审核人员有足够时间审核资料)

2.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使用虚假资质或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时,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要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

六、信息发布媒体:

1.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2.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

3.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xinping.gov.cn)。

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宗地属凤凰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六居民小组的预留安置用地,经凤凰居民委员会及其第六居民小组召开相关会议并与各方充分协商,同意将该地块交由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出让。

)土地竞得人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无偿安置给凤凰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六居民小组靠百信超市停车场(崇文路北侧、西园南路东侧)一栋一楼全部商铺,安置的建筑物交付标准为竣工验收后的层高不低于4.2米毛坯商铺(含卷帘门、隔墙),办理产权登记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由凤凰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六居民小组承担;该地块政府收购前预留用地发展收购款属凤凰社区第六居民小组所有。

)土地竞买人竞得该宗土地后须完成地块周边市政规划道路的建设后再无偿移交给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竞得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的20%的,应当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到新平县税务局第一分局(政务中心二楼)补足不低于成交价款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清出让价款的50(首付款含竞买保证金),其余价款一年内缴清(须计算利息)。

不按期缴纳出让价款的,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发201313号文件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竞得人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六十日经出让人催缴后十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执行。

)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承办具体挂牌出让相关事务。

八、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支行

账号:24259801040009077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平县振新路2号新平政务中心4楼(城东客运站斜对面)

联系人:         杨女士    0877-7022779

女士    0877-7011165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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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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