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新平片区)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新平片区)EPC工程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新平片区)EPC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1)数据化监测系统建设工程①建设前端视频监控系统,含7台双光谱中载云台摄像机。②前端卡口监测系统,含6台卡口摄像机、6台防雷器、6套4米立杆、6块太阳能板、6块蓄电池、6台充电太阳能控制器、6套太阳能电池板支架、6套配电箱、6套地埋箱、6套防雷接地系统。③前端生物多样性监测系统,含80套红外相机、80套声纹采集器、80套太阳能板、80套蓄电池、80套配套安装支架。④网络建设,含5座35米铁塔、2座45米铁塔、7个配套机房、7套太阳能板、7套蓄电池组、58km光缆铺设、1条500M专线、13条100M专线。 2.3 项目地点:新平县。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培训、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档案归档、协助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为准。 (2)施工:完成本项目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3)设备采购及安装:完成本项目所含的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运营维护。 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及规模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因范围调整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5工期要求: 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工期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统筹安排。 2.6 质量要求: (1)设计: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云南省相关规定,且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2)施工: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颁布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3)设备采购及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4)总承包: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A、设计单位应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或③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B、施工单位应具有:①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或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 注:标明①、②、③的条款,只需具备其中一项资质即可。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 (4)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具有(2022-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6)拟派往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人方)。 (7)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 (8)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基本需求,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 (9)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含中标后未签订合同)的项目经理,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附有相应书面承诺(注:驻现场每月不少于22天)。 (10)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 (11)人员配备要求:详见《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12)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设计人员、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以及劳动合同;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更换,并附书面承诺。 (13)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承诺)。 (14)云南省外企业应按云南省相关规定办理。 (15)投标人须按《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玉政督【2018】38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和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政办通【2018】46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承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并承诺2022年至今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6)投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良好,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有(无)拖欠工资证明》和《有(无)劳动保障政处情况证明》 (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施工的成员单位出具此项证明),对3年内发生过拖欠工资案件记录尚未解决的或因拖欠工资发生过群体事件记录的投标人实行“一票否决”。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相应工作和责任,并确定联合体协议中负责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二家。 (3)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21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注: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玉溪))。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4日09时00分。 6.2网上上传: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单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按照相应操作说明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小于或等于30分钟,若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签名确认时间为小于或等于30分钟,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 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河滨路53号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方式:0877-701526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 联系人:曹昱 联系电话:0877-7022779 行政监督单位: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监督电话:0877-2051526、0877-205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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