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6-03-18 16:03   点击率:553打印】【关闭

   新政发〔201632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新单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经2016119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现正式颁布实施。请你们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部门、行业专项规划和实施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附件: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doc


2. 2.新平县“十三五”项目项目封面.doc

3. 3.“十三五”投资项目规划表.xls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317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

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民武装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1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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