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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水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新平县水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平县水利局联系(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桂山路95号;电话0877-7023091)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中央、省、市、县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加强了政务公开机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推进组织建设,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及时更新信息,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培训和宣传。积极开展自查,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办事和服务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为177多条。信息涵盖了机构概况、政务公开、领导分工、政策法规等,重点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及防汛抗旱工作信息。在信息发布、法律宣传、舆情回应和便民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成效。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无申请公开、处理情况。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处理。2017年无申请而不予公开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务公开栏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不够广泛,除了政务公开栏,缺乏其他更广泛的公开渠道,更多的是静态的公开和对办事结果的公开,未能做到动态公开和对办事过程的公开;三是由于公开形式不够完善,内容更新不够及时,未能适时将本部门的工作动态和信息等在网上公开;四是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明确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把政务公开与纠风、政风、行风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渠道,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多种手段,从静态的公开转向动态的公开,从办事结果的公开转向办事过程的公开,进一步增强公开的透明度。 三是深化和丰富政务公开的实际内容,除了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的事项及时公开外,要注重水利专项建设资金、防汛抗旱经费下拨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具体,更加贴近群众的需求。 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重大事项的公开要通过集体研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责任追究和评议考核制度,做好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资料和档案,使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新平县水利局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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