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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水利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新平县水利局 时间:2022-11-23 14:11   点击率:699打印】【关闭

新平县水利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水利部门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紧密结合水利工程建设、节约用水、河湖管理、水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饮水安全、河道采砂等水利工作,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快法治水利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领导高度重视,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组织召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作了具体部署;结合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新平县水利局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新平县水利局2022年法治宣传主体责任制实施方案》、《新平县水利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检查考核验收方案》、《新平县水利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新平县水利局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确保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宣传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截至1121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7次,一是组织开展202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宣传活动;二是开展2022年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开展2022年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四是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五是联合开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水利公安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六是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七是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更加深刻地了解了我县水资源现状、防汛抗旱、河道治理、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建设等工作,增强了全民的节水意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对提高全社会关心水、爱惜水、保护水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普治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水。始终坚持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注重把各项涉水事务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一是组织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活动。汛前防汛安全大检查于4月25日完成,各乡镇(街道)共自查库塘337件,县水利局检查组检查了各类项目41个,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7个县水利局针对各类安全隐患发出防汛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及督促整改文件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于6月10日前整改完成,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上报县水利局下发新平县2022年病险水库度汛方案,对存在病险而一时难于解决的水库采取非工程措施进行处置,确保各病险库塘安全度汛。汛中防汛安全检查于8月30日完成,县水利局检查组共检查项目20件,发现问题隐患12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12份,要求各隐患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附照片于9月9日前上交至县水利局河(湖)长制工作股根据提交材料,截至9月9日,12个防汛隐患点已全部整改完。二是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活动。为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我局不断加大对开发建设、公路、电力、矿山、水利水电、采石、采砂、砖瓦、取土、房地产开发、城镇建设等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开展重点执法、专项执法、多部门联动执法,推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截至1121日,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22次,其中:配合部级、省级和市级联合执法检查4次,县级组织执法检查18次;检查水土保持项目27验收复核项目2件。完成水利部下发图斑复核10个,完成省级下发图斑复核3个。三是开展水行政执法检查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监察工作,2022年,我局多次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深入推行执法目标责任制及水政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与强化水政监察工作职责紧密结合起来,明确职责,任务分解到人,提高了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了水政执法工作。重点对新平县境内的河道采砂(石)活动、违法取水行为进行专项巡查检查,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证采砂、取土和违法取水的行为严加制止。截至1121日,开展取水许可和河道采砂管理行政检查54次,其中:配合部级、省级和市级联合执法检查5次,县级组织执法检查49检查取水企业和采砂场54个。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新平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便笺﹝2022﹞19号)文件要求,4月上旬,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我局以普通程序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34卷(取水许可审批9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5卷)、行政处罚案卷0卷。今年我局评查行政执法案卷34卷,其中:行政许可案卷34卷(取水许可审批9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5卷)、行政处罚案卷0卷案卷合格率100%。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规范行政管理,依法行政许可。全面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简证便民”“政务服务”工作,以《新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新平县水利局调整集中行政审批职能有关问题的批复》(新机编〔2015〕76号)设立新平县水利局行政审批股,明确行政审批股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成立新平县水利局推进“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到人,确保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目前,我局行政审批股已进驻新平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政务审批业务工作,权力清单确定的9项行政许可事项职能全部进入新平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新平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在新平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一站式”集中审批办公。截至1121日,完成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网上审批26件(其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0件,取水许可审批4件,洪水影响评价审批8件,河道采砂许可审批1件,洪水影响转报省级评价审批3件),办理事项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河长制工作高位推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划定52条河流、135座库塘三级河(湖)长226名,全面压实三级河长、成员单位职能职责修改完善规章制度,强化问题,巡查督办,下发总河长令1期、县级河长令2期、督办通知6期,全面强化落实县河长办河库巡查及发现督办职责;完成44条河流1097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开展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长清河”“清四乱”等专项行动,及时提醒河(湖)长开展河库巡查保护及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开展三级河长巡河3087次;增大对县域内存在突出问题河库的巡查力度,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级河(湖)长,督促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确保问题整改销号。

)涉水资源管理工作纵深推进。规范砂石资源管理,组织编制完成新平县河道采砂石(20202025年)5年规划,印发《新平县河道砂石资源统一经营管理实施方案》,从2021年12月份开始,全县河道砂石资源由县属国有企业统一经营管理,依法对河道管理、河道采砂石等涉水、涉河的监管,今年以来,召开分析研判水事纠纷、河道采砂石等案件分析会18次,开展日常监管巡查54次,发现问题17个,处理17个,关停到期砂场12个,下发整改通知6份,通过加强日常监管,砂石资源管理逐步规范,涉水、涉河案件明显下降。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截至1121日,依法依规征收水资源费311.55万元。强化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对河道范围、违法取水等涉河、涉水案件的整治,处理涉河、涉水案件1件,下发整改通知4份,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彻底清除河道“四乱”问题,逐步规范行业管理。

(七)全域现代水网建设稳步推进。投资1.57亿元的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顺利推进,主体工程、渠系工程建设基本完工,目前,正在抓紧实施坝顶、上游土工膜护坡及管理房附属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4733.83万元;投资1.3亿元的绿汁江(二)期河道治理工程累计完成投资7700万元,目前,由于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工程已停工;投资2003万元的挖窖河河道治理工程完成投资1046.7万元,项目主体工作已完工,正推进附属工程建设投资1.97亿元的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完成管道安装140.7公里,完成投资7030万元;投资1662.99万元实施扬武尼鮓、漠沙三道箐、老厂水底汞、维白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完成《新化乡依施河灌区农业水价改革实施方案》并对灌区核心区域实运行完成《漠沙灌区农业水价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完成《扬武马鹿寨灌区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与发改局对接水价事宜;西水东调”十里河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中心审查,并由省水利厅转报省发改委,待审批,白沙河水库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通过省水利厅技术审查,正在进行灌区调整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待报省发改委审批;阿者河水库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并按要求上报,待国家烟草局审批;洋芋山水库完成投资人招标,由于生态红线问题未得到解决,项目迟迟未能开工;全域现代化水网规划编制取得阶段性成果,正在开展亚尼河水库、南达河水库、哈科甲二坝、高粱冲水库、花桥河水库、新元大型灌区、新化依施河灌区、红河谷灌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勘察设计工作;完成哈科甲二坝、高粱冲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上报,并通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审查,待批复;取得了市水利局对老鸹箐山洪沟治理工程、大春河者竜乡水塘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完成了棉花河、金厂河、南恩河、困龙河、达哈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并取得专家审查意见,棉花河、困龙河、南恩河三条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取得市水利局批复,金厂河、达哈河治理工程已上报,待市水利局批复;完成了县城重点水源连通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平甸河区域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通过技术审查,待批复;完成全域现代化水网规划编制,待审批。积极与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环境保护等部门协调对接,想方设法解决项目落地的要素保障问题。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形式创新不足。“谁执法谁普法”宣传形式比较单一,针对性不强,法治宣传效果不佳,以案释法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法治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导致法治和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高素质的执法专业人才,不能满足当前繁重的水利执法工作。

(三)执法监督指导力度不够。县级对乡镇(街道)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水利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衔接配合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认真履职尽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将法治建设工作贯穿于水利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并作为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全面推进我局法治水利建设。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无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二)推进学法用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专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资源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法规;截至1121日,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加强组织保障。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一是职能发挥到位。随着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转,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工作制度,促进各项职能发挥。二是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确保法治建设经费到位。三是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召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股室、局属各单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人。

(四)强化依法决策。实施法律顾问制度,积极邀请顾问律师参与行政处罚、信访案件和重大涉法事件处理研究等活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机关合同审查、招标投标、“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策等环节均实行合法性审查机制,实现所有程序均合法合规;邀请纪检组组长参加“三重一大”会议,截至1121日,召开“三重一大”会议6次,讨论研究23项重大事项,“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全面推行执行“三项制度”,按规定落实信息公开制。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坚持普法与执法并举,紧密结合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把执法的过程作为普及水法律法规的过程,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到依法治水实践当中。

(二)加强法治和执法队伍建设。因局制宜,加强对现有人员法治能力培训,解决法治人才短板问题,鼓励参加法律相关考试和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能力,完善行政执法保障与执法装备配备。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职能,在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前充分征求和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整合执法力量,建立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持续深入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执法检查和综合执法,加大现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水、涉河违法行为,依法妥善化解重大水事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2年,截至1121日,我局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案件23件;立查处行政处罚案1件案件正在办理中;无行政强制案件。近年来,通过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推动执法巡查常态化,全面加强对重点水域和河道采砂执法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涉水、涉河违法违规问题,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水事违法案件明显下降,有力维护了正常水事秩序。

 

 

 

 

新平县水利局

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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