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玉溪市总河长第11号令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环境,有效削减控制污染负荷,保持河湖面貌干净整洁,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1月12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级河长陈建军率队到新平县小河底河开展“党建+河湖长制”冬季“河长清河”行动,新平县委书记程坤、县政府副县长李文鹏及市级河长联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孙汝泽等陪同。 陈建军对此次参与清河行动的市、县、乡镇、社区50余名志愿者们做了动员讲话,要求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有方,守河有效”,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怕脏、不怕累,积极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巡河清河过程中,陈建军听取了小河底河、新平河、平甸河水库基本概况、存在问题、采取的针对性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对新平县当前在河库管理与保护方面的工作给予肯定。 陈建军强调:各级河(湖)长、各相关部门、街道及村(社区)要在河湖保护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总目标及“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要求,坚持党建引领、河湖长率先垂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形成合力,开展常态化清河,为云南省力争生态文明国际典范贡献玉溪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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