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仙福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3年4月18日向本机关提出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配套 100 万吨/年焦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3年4月18日依法受理。经审查,该项目的申请条件及你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符合《新平县水利局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中的有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配套 100 万吨/年焦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配套 100 万吨/年焦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许可意见》。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3年4月18日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配套100万吨/年焦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许可意见 你单位报送我局的关于给予许可《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配套 100 万吨/年焦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收悉。方案已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组织完成了报批稿的编制,完善了相关报批手续。经研究,现许可意见如下: 一、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配套 100 万吨/年焦化建设项目位于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本项目施工期及建成后均利用项目区东南侧规划的仙福钢铁内部运输道路,交通便利。项目于2020年9月16日取得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备案证》(新发改投资〔2020〕67号),项目代码2020-530427-25-03-000420,项目总投资195819.2万元,计划工期36个月(于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配套 100 万吨/年焦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规范、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防治分区合理,符合水土保持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 三、同意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配套 100 万吨/年焦化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主要分为:建构筑物区、堆料场区、道路硬化区、景观绿化区、未扰动区共五个一级分区组成。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总面积为56.49hm2,永久占地56.49hm2。 项目建设因施工活动将扰动破坏土地面积为56.49hm2,占地类型为林地51.65hm2、草地2.80hm2、工矿仓储用地0.51hm2、其他土地1.53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分析,水土流失预测范围为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配套 100 万吨/年焦化建设项目占用地表土地面积56.49hm2。预测时段为4年,其中项目建设期预测时段2年,自然恢复期2.0年;项目建设期共产生挖方390.336万m3(含土石方开挖385.06万m3,表土剥离5.276万m3);回填方531.766万m3(含土石方回填526.49万m3,绿化覆土5.276万m3);土石方内部调运10.426万m3;从玉溪市大化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项目-仙福钢铁厂内铁路工厂站(玉溪市大化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已单独立项,并已取得可研和初步设计批复)外借141.43万m3用于场地回填。 预测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配套 100 万吨/年焦化建设项目建设将会新增水土流失量11354.23吨;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主要是对原地表植被造成一定破坏,使土壤结构疏松,抗侵蚀力减弱,降低其水土保持功能,若遇一定程度的降雨,便会诱发水土流失,影响项目区周边河道安全运行,并对项目区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危害。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原则、目标及总体布局,采取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按分区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措施布局合理。 (一)项目建设主体设计水保措施。 1.道路硬化区高边坡处混凝土框格植草护坡3.21hm2(工程部分)、外围截水沟3186m、雨水排水管3522m。 2.景观绿化区缓坡处植草护坡5.47hm2(含框格植草护坡植物部分)、园林式绿化7.27hm2。 (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1.工程措施:整个项目区表土剥离46.55hm2,具体工程量为:剥离表土52760m3。 2.临时措施: (1)建构筑物区临时覆盖9800m2; (2)堆料场区临时覆盖1400m2; (3)道路硬化区(含1#、2#及4#表土临时堆场)临时排水沟3716m,临时沉沙池1口,车辆清洁池1座,车辆清洁池配套沉沙池1口,临时覆盖8800m2,表土临时堆场临时拦挡837m,表土临时堆场临时覆盖12200m2; (4)景观绿化区(含3#表土临时堆场)临时覆盖124600m2,表土临时堆场临时拦挡244m,表土临时堆场临时覆盖2300m2。具体工程量为:土方开挖4637.32m3,土工布169921m2,C20砼浇筑48.82m3,钢板2块,高压清洗机1台,编织袋填筑及拆除2451.71m3。 六、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目的、原则及监测点的布设,监测内容、监测计划及监测成果等要求。 七、投资估算基本合理: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配套 100 万吨/年焦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731.15万元(含主体已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投资1402.07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329.0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730.60万元,植物措施费714.47万元,临时工程费175.03万元,独立费用55.12万元(其中监测费22.86万元,监理费8.00万元),基本预备费16.3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9.54万元。 八、建设单位要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要求,做好下一步设计工作,优化、完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设计,确实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九、建设单位今后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水保方案防治措施实施进度的要求尽快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将本方案的有关内容纳入主体工程同时施工,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尽快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及时向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三)定期向项目审批单位通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主动接受县、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和省物价局 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113号),请到新平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政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窗口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9.54万元。 十、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完工后,建设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要求,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1.关于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配套 100 万吨/年焦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意见 2.工程特性表 关于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配套 100 万吨/年焦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评审意见 2023年4月12日下午16:00时编制单位昆明午耀矿业有限公司邀请5位相关专家对《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配套 100 万吨/年焦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技术函审。此次函审内容主要是水土保持措施合理性审查。在函审过程中,审查组成员对方案编制单位编制的报告中所存在疑问进行了电话询问,并结合文本和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评审组认为该报告的编制符合各项技术规范要求,达到了可行性研究深度,形成意见如下: 1.基本同意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配套 100 万吨/年焦化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总面积为56.49hm2。 2.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分析。水土流失预测范围为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配套 100 万吨/年焦化建设项目由建构筑物区、堆料场区、道路硬化区、景观绿化区、未扰动区共五个一级分区组成。预测时段为4年,其中项目建设期预测时段2年,自然恢复期2.0年;项目建设期共产生挖方390.336万m3(含土石方开挖385.06万m3,表土剥离5.276万m3);回填方531.766万m3(含土石方回填526.49万m3,绿化覆土5.276万m3);土石方内部调运10.426万m3;从玉溪市大化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项目-仙福钢铁厂内铁路工厂站(玉溪市大化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已单独立项,并已取得可研和初步设计批复)外借141.43万m3用于场地回填。 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配套 100 万吨/年焦化建设项目由由建构筑物区、堆料场区、道路硬化区、景观绿化区、未扰动区共五个一级分区组成。新增水土流失量11354.23t。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主要是项目区建设对原地形地貌、土壤结构及下游河道水质造成严重破坏,使土壤结构疏松,抗侵蚀力减弱,降低其水土保持功能,若遇一定程度的降雨,便会诱发水土流失,影响项目区运营安全,对项目区周边及下游河道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危害。 3.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原则、目标及总体布局,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按分区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措施布局合理。 3.1 项目建设主体设计水保措施。道路硬化区高边坡处混凝土框格植草护坡3.21hm2(工程部分)、外围截水沟3186m、雨水排水管3522m,景观绿化区缓坡处植草护坡5.47hm2(含框格植草护坡植物部分)、园林式绿化7.27hm2。 3.2 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工程措施:整个项目区表土剥离46.55hm2,具体工程量为:剥离表土52760m3。临时措施:建构筑物区临时覆盖9800m2;堆料场区临时覆盖1400m2;道路硬化区(含1#、2#及4#表土临时堆场)临时排水沟3716m,临时沉沙池1口,车辆清洁池1座,车辆清洁池配套沉沙池1口,临时覆盖8800m2,表土临时堆场临时拦挡837m,表土临时堆场临时覆盖12200m2;景观绿化区(含3#表土临时堆场)临时覆盖124600m2,表土临时堆场临时拦挡244m,表土临时堆场临时覆盖2300m2。具体工程量为:土方开挖4637.32m3,土工布169921m2,C20砼浇筑48.82m3,钢板2块,高压清洗机1台,编织袋填筑及拆除2451.71m3。 4.同意该方案的监测内容,监测频率、监测点设定合理。 5.投资估算基本合理: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731.15万元(含主体已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投资1402.07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329.0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730.60万元,植物措施费714.47万元,临时工程费175.03万元,独立费用55.12万元(其中监测费22.86万元,监理费8.00万元),基本预备费16.3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9.54万元。 6.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6.1 生态效益:在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六个指标中均达到防治目标,水土保持生态效益基本良好。 6.2 社会效益: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可大大降低因水土流失带来的危害,保障项目安全运营,促进生态环境建设,避免水质恶化,减少或避免因水土流失而造成对自身设施和河流的危害,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7.下一步工作意见 7.1复核文本中的征占地面积和防治责任总面积; 7.2复核土石方挖填量、表土剥离量,着重复核土石方平衡分析; 7.3根据项目施工时段,合理采用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复核水土流失预测分析结果; 7.4复核水土保持措施的工程量及水土保持分部工程投资估算和总投资估算; 7.5 补充完善总的水土保持措施及监测点布置图及图中监测点的布置位置和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表; 7.6根据送审稿评审意见修改完善附件、附图和设计报告,尽快报送报批稿。 附件:评审组成员名单 2023年4月12日

工程特性表 项目名称 | 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配套 100 万吨/年焦化建设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珠江水利委员会 | 涉及省(市、区) | 云南省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玉溪市 | 涉及县或个数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 项目规模 | 100万吨/年 | 总投资(万元) | 195819.20 | 土建投资(万元) | 50771 | 动工时间 | 2023年11月初 | 完工时间 | 2025年10月底 | 设计水平年 | 2026年 | 工程占地(hm2) | 56.49 | 永久占地(hm2) | 56.49 | 临时占地(hm2) |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390.336 | 531.766 | 141.43 |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 | 地貌类型 | 河谷阶地及中低山地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岩溶区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微度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56.49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11923.72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11354.23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渣土挡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5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6 | 林草覆盖率(%) | 23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整个项目区 | 新增:表土剥离46.55hm2 | / | / | 建构筑物区 | / | / | 新增:临时覆盖9800m2 | 堆料场区 | / | / | 新增:临时覆盖1400m2 | 道路硬化区(含1#、2#及4#表土临时堆场) | 主体:高边坡处混凝土框格植草护坡(工程部分)3.21hm2,外围截水沟3186m,雨水排水管3522m | / | 新增:临时排水沟3716m,临时沉沙池1口,车辆清洁池1座,车辆清洁池配套沉沙池1口,临时覆盖8800m2;表土临时堆场临时拦挡837m、临时覆盖12200m2 | 景观绿化区(含3#表土临时堆场) | / | 主体:缓坡处植草护坡5.47hm2(含框格植草护坡植物部分),园林式绿化7.27hm2 | 新增:临时覆盖124600m2;表土临时堆场临时拦挡244m、临时覆盖2300m2 | 投资(万元) | 730.60 | 714.47 | 175.03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731.15 | 独立费用(万元) | 55.12 | 监理费(万元) | 8.00 | 监测费(万元) | 22.86 | 补偿费(万元) | 39.54 | 方案编制单位 | 昆明午耀矿业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云南仙福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杨颖 | 法定代表人 | 李峰 | 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莲花小区6幢2单元401号 | 地址 |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镇大开门 | 邮编 | 650032 | 邮编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颖 15368064152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跃伟/ 13988403123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1138866284@qq.com | 电子邮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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