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水利部门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要求,不断深化水利法治体系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截至11月28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次,一是开展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宣传活动;二是开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开展2023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四是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五是开展2023年河(湖)长制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全民水法治观念和节水爱水护水意识。严格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截至11月28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3次,全面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执法水平。 (二)普治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水。始终坚持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注重把各项涉水事务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截至11月28日,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活动2次,检查项目61个,发现安全隐患42个,整改完成42个;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15次,检查水土保持项目15个;开展取水许可和河道采砂管理行政检查56次,检查取水企业和采砂场56个,对21家河道采砂企业进行集中约谈;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证采砂、占用河道影响行洪安全和违法取水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件,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涉河、涉水案件明显下降。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行政执法案卷24卷,评查出优秀案卷22卷、合格案卷2卷,案卷优秀率91.67%、合格率100%,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公开,截至11月28日,通过信用玉溪网或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依法公开行政许可执法决定信息21件、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信息1件,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征收水资源费,做到检查有记录、收费有依据,截至11月28日,依法依规足额征收水资源费721.16万元。 (三)规范行政管理,依法行政许可。全面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简证便民”“政务服务”工作,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截至11月28日,完成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网上审批21件(其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7件,取水许可审批1件,洪水影响评价审批9件,河道采砂许可审批4件),办理事项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落实行业责任,全面增强水利安全保障能力。落实防汛行政首长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完善《新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充分发挥35个山洪灾害监测点预警平台作用。统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狠抓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全面推进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水库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县水利行业共排查发现问题隐患86条,整改完成86条。对全县运行26座小水电站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发现问题隐患35条,已全部整改完成。组织落实122座水库防汛和大坝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人、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到岗履职和学习培训。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形式创新不足。“谁执法谁普法”宣传形式比较单一,针对性不强,法治宣传效果不佳,以案释法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法治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系统性的全面法治学习不够,法治学习教育效果参差不齐,赋权乡镇(街道)水行政执法部分事项需加强业务培训力度。 (三)法治建设信息沟通机制不健全。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之间未形成统一标准的法治信息数据共享机制,面对水利行业监管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往往是单个部门单打独斗,致使监管难度大、效率低。 (四)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力量不足。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组织召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法治宣传主体责任制实施方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配合抓的工作局面,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同落实。 (二)加强法治引领,推进学法用法。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水法》、《民法典》等列入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内容,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推进学法用法工作走深走实。全面做好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成立新平县水利局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工作要求推进水利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截至11月28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14场次,学习法律法规16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全面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以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带动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尊法学法,截至11月28日,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次,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三)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截至11月28日,召开“三重一大”会议3次,讨论研究28项重大事项,“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邀请法律顾问鲁万忠参与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讨论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全面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四)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密切关注民生需求,答复质询和询问,2023年,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人大议案20件和县政协委员会交办的政协提案7件,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为100%,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社会各界普遍满意。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项目管理、执法工作等信息公开,截至11月28日,通过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依法公开各类信息56条,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加强组织推动,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为引领,加强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合理分工、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明确学法内容重点,开展多渠道自主学法,坚持常态做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周一例会不定期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组织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多样化活动提升学法质效。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作用,积极转发短视频、音频、图解、动漫等法治宣传内容,壮大网络普法声势,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加强对赋权乡镇(街道)水行政执法部分事项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乡镇(街道)水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力量强、执法严的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证采砂、占用河道影响行洪安全和违法取水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形成震慑作用,维护正常水事秩序,不断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截至11月28日,我局依法办结行政许可案件21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件;无行政强制案件。近年来,通过加大水行政执法巡查力度,推进执法巡查常态化,全面加强对重点水域、河道管理等执法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涉水、涉河违法问题,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水事违法案件明显下降,有力维护了正常水事秩序。 新平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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