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褚氏农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向本机关提出《新平褚氏农业有限公司金厂梁子柑橘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延续取水申请书》,本机关于2024年4月29日依法受理。经专家审查,该项目的申请条件及你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新平县水利局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中的有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九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依据《新平褚氏农业有限公司金厂梁子柑橘种植基地延续取水论证报告评审意见》,取水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县水利局决定准予你公司金厂梁子柑橘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延续取水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取水地点:金厂河干流处,取水口高程1200.0m、南恩河干流处,取水口高程1800.0m。 二、取水规模: 基地种植柑橘2600亩,申请取水77.4万m³。 三、取水用途:农业灌溉。 四、许可水量:年取水量不超过77.4万m3,为农业灌溉用水。 五、最小下泄流量:根据《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525—2011)的规定确定“对于河道生态需水量的确定,原则上按多年平均流量的 10%~20%确定”,本项目取10%,金厂河取水口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366万 m³,年生态流量为 136.6万 m³。南恩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3869万 m³,年生态流量为386.9万 m³。 六、退水要求:退水主要为农业灌溉回归水,柑橘灌溉用水年回归水约15.3万m³(35%),回归过程为本月用水下月回归40%,再下月回归60%,回归峰期发生于6~7月。由于作物种植中化肥、农药的施用,回归水中将存在一定的氮、磷污染,通过沿途渠系排入河道后,增加河水中氮、磷含量。由于灌溉回归水比较分散,不易收集集中处理,因而没有集中处理措施,农灌回归水经山箐最终汇入金厂河。 七、取水合理性: 1.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水利产业政策:该项目主要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解决农业灌溉用水问题,这符合国家《水利产业政策》以及地方制定的水利产业政策实施方案。 2. 符合流域水资源规划和配置思路:项目取水符合《新平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的总体思路,符合金厂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实际,切合县情实际而兴建的,因此,其取水是符合流域水资源规划和配置思路的。 3. 取水对河道生态影响小:项目主要通过引金厂河地表径流,用于解决下游农业灌溉用水,同时考虑到退水区金厂河和元江干流水功能区划,由于项目区农灌退水属于生态农业,退水量和污染性小,对河道水质影响不大。 4. 预留生态用水流量:项目在取水时已经考虑下放流量来保证下游金厂河河道生态用水,预留了生态用水流量,所以取水对河道的生态用水影响是较小的。该项目取水口坝址以上径流量,收集了哀牢山山脉相邻气象站的降雨实测资料,并充分利用了黄草坝水库实测径流还原资料系列,来水量计算方法符合规范要求,计算成果科学合理。 5. 取水水源的可靠性:该项目取水口坝址以上径流量的计算方法符合规范要求,计算成果科学合理。取水水源为金厂河河水,取水口不影响下游用水户取水要求,取水水量是有保障的。取水口高程在1200.0m,而该项目灌区处于800~1000m之间,取水口完全满足灌区引水自流灌溉要求。取水口坝址处仍保持着地表水水质优良,河道水质满足项目供水任务对水质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取水是合理的。 八、计量设施:你公司应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和监测设施,须“一年一检”。 九、其他 (一)特殊情况下,你公司应当服从当地政府及县水利局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二)建设项目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取水。 (三)未尽事宜请按本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审查意见的措施与建议执行。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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