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褚氏农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向本机关提出《新平褚氏农业有限公司硬寨梁子柑橘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书》,本机关于2025年1月2日依法受理。经专家审查,该项目的申请条件及你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新平县水利局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中的有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九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依据《新平褚氏农业有限公司硬寨梁子柑橘种植基地取水论证报告评审意见》,取水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县水利局决定准予你公司硬寨梁子柑橘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取水地点:南恩河瀑布脚,取水口高程1548m、戛洒江小河口村下角,取水口高程520m。 二、取水规模: 基地种植柑橘2000亩,申请取水59.3万m³。 三、取水用途:农业灌溉。 四、许可水量:年取水量不超过59.3万m3,为农业灌溉用水。 五、最小下泄流量:根据《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525—2011)的规定确定“对于河道生态需水量的确定,原则上按多年平均流量的 10%~20%确定”,本项目取10%,南恩河取水口多年平均径流量为 4338 万 m³,年生态流量为 433.8 万 m³。戛洒江多年平均径流量为 585893 万 m³,年生态流量为 58589 万 m³。 六、退水要求:退水主要为农业灌溉回归水,柑橘种植基地灌溉用水年回归水量按 20%计,约为 11.76 万 m³,回归过程为本月用水下月回归 40%,再下月回归 60%,回归峰期发生于 6~7 月。由于作物种植中化肥、农药的施用,回归水中将存在一定的氮、磷污染,通过沿途渠系排入河道后,增加河水中氮、磷含量。由于灌溉回归水比较分散,不易收集集中处理,因而没有集中处理措施,农灌回归水经山箐最终汇入戛洒江。 七、取水合理性: 1. 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该项目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符合国家《水利产业政策》和地方制定的水利产业政策实施方案。 2. 符合流域水资源规划和配置要求:项目取水符合《新平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的总体思路,符合南恩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实际,切合县情实际而兴建的。 3. 取水方案的可行性:项目通过引南恩河地表径流和提取戛洒江径流来水,用于解决下游农业灌溉用水,符合退水区南恩河和元江干流水功能区划。同时,由于项目区农灌退水属于生态农业,退水量和污染性小,因此对河道水质影响不大。项目在取水时已经考虑下放流量来保证下游南恩河河道生态用水,预留了生态用水流量,所以取水对河道的生态用水影响是较小的 4. 取水水源的可靠性:项目取水口坝址以上径流量的计算方法符合规范要求,计算成果科学合理,保证了在设计保证率下取水有保障。新平褚氏农业有限公司硬寨柑橘基地属于南恩河马鞍山水库的灌区之一,并且是在优先保证下游河道生态流量用水后,剩余水方供柑橘基地用水,无用水纠纷,可确保该项目取水保障。 综上所述,该项目取水是合理的。 八、计量设施:你公司应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和监测设施,须“一年一检”。 九、核发取水许可证事项:新平褚氏农业有限公司硬寨梁子柑橘种植基地已建成,尽快安装计量设施报送县水利局,经县水利局组织验收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十、其他 (一)特殊情况下,你公司应当服从当地政府及县水利局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二)建设项目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取水。 (三)未尽事宜请按本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审查意见的措施与建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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