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16年度政府资产报告编报工作顺利完成 按照国家财政部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政府资产报告编报工作,及时准确反映政府资产管理工作成果。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6年度政府资产报告的通知》(玉财资〔2017〕51号)文件要求,新平县财政局从2017年5月中旬开始,认真组织开展2016年度政府资产报告编报工作。 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的股长为成员的资产报告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2016年度政府资产报告工作;二是制定编报工作方案,出台了《新平县财政局关于编报2016年度政府资产报告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程序、范围、时间要求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三是开展政府资产报告业务培训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认真开展政府资产报告工作;四是按期完成政府资产报告编报工作,保证编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切实做到账表、账账、账实相符。 通过全面清查核实,全县政府资产报告编报单位38户,其中:县本级单位9户,乡镇(街道)站所29户,政府资产总额3,044,143.47万元,其中:政府储备物资554.84万元,公共基础设施260,191.29万元,自然资源资产2,741,190.34万元,保障性住房等其他经管资产42,207.00万元。通过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摸清政府资产家底,反映资产管理绩效,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提升财政管理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平县资产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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