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财政局提前完成代理记账机构换发新证工作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7-07 11:07   点击率:18打印】【关闭

 为规范代理记账活动,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2016年2月财政部出台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和省市财政部门关于将代理记账机构纳入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年度备案各换证工作统一要求,新平县积极主要采取三项措施,提前完成了全县代理记账机构录入系统、年度备案和换发新版许可证书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换发新证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精心部署,确保换发新证工作按时限要求完成。

 二是创新举措,服务到位。通过QQ群、电话发布有关通知,对应当注意的重要事项进行温馨提示,并对系统申报有困难问题的公司进行专项指导,有力地推动了此次年度备案和换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认真总结,及时整改。通过换证和备案工作,与企业面对面交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新平县财政局会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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