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
一、受理范围 新平县桂山街道行政区域采伐林木的许可申请。 二、办事条件 需采伐林木的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县桂山街道幸福路26号 办事窗口:新平县桂山街道幸福路26号四楼林业站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除法定节假日) 四、申请材料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形式 | 要求 | 新办 | 1 | 当事人提出的书面申请 | 原件 | 1 | 纸质 | 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2 | 新平县林木采伐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3 | 所申请采伐的林木权属证明材料 | 原件及复印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对后交还申请单位。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核实无误”字样并加盖印章。 | √ | 4 | 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征占用林地、森林抚育不需此项) | 复印件 | 1 | 纸质 | 真实有效。 | √ | 5 | 有关采伐指标的批准文件(征占用林地、森林抚育) | 原件及复印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对后交还申请单位。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核实无误”字样并加盖印章。 | √ | 6 | 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征占用林地、森林抚育) | 原件 | 1 | 纸质 | 真实有效,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编写。 | √ | 7 |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征占用林地) | 原件 | 1 | 纸质 | 真实有效。原件核对后交还申请单位。 | √ |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服务收费 本公共服务事项不收费 七、办事结果及送达方式 办事结果:采伐许可证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
新平县桂山街道幸福路26号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
咨询电话 15758032710,监督电话 7771542 12310 -
咨询及投诉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幸福路26号
九、文书表单及服务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 http://zwfw.yn.gov.cn/yxxp/icity/project/guide?code=1137502333456789 —“服务事项”—“查看”—“样表下载”。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 http://zwfw.yn.gov.cn/yxxp/project“网上办事”—“新平县林业局”—“具体许可项目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