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办事流程 1.中介机构个人申请; 2. 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直接办理。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办事窗口: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业务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乘车方式:暂无。 四、申请材料 职业介绍机构开办及从业人员资格审查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1 | 书面申请 | 原件 | 纸 质 | 1 | 2 | 名称、组织章程及其他管理制度 | 原件 | 纸 质 | 1 | 3 | 有固定的服务场所、设施 | 原件 | 纸 质 | 1 | | | | | | 4 | 明确法定代表人,有一定数量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省劳动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进行职业介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专职人员材料 | 原件 | 纸 质 | 1 | 5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件和证明材料 | 原件 | 纸 质 | 1 | 6 | 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有三万元以上人民币、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有五万元以上人民币的注册资本 | 原件 | 纸 质 | 1 |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服务收费 本公共服务事项不收费 七、办事结果及送达方式 办事结果:认定文件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7-7015208,监督投诉电话0877-7019079 咨询及投诉地址: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新平县桂山街道富新路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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