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1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1-30 15:11   点击率:83打印】【关闭
项目名称(全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预算单位新平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预算主管部门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所属年度2016年
项目预算安排(万元)1699.22(财政补助1685.4,个人缴费13.82)
项目实际支出(万元)1665.62
项目评价类型预算单位自评价
项目评价结果
一、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评价指标预期绩效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差异说明
项目产出参合人数36606人。参合人数37456人。
参合率达95%以上。参合率达95%以上。 
年内完成已完成
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559元/人,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92元/人,省级财政补助67元/人,市级财政补助40元/人,县级财政补助元40/人,个人缴费120元/人。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540元/人,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00元/人,省级财政补助68元/人,市级财政补助40元/人,县级财政补助元12/人,个人缴费120元/人。 
项目效益解决36606人广大农民看病难、难看病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身心健康。解决37456人广大农民看病难、难看病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身心健康。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健全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可持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发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健全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可持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发展。 
二、评价综合意见
主要绩效情况2016年,全县城居民参合人数37456人 ;资金筹集总额1699.2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131.6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256.5万元,市级财政补助150.88万元,县级财政补助146.42万元,个人缴费13.82万元;就医人次预计达9.75万人次,其中:门诊就医人次9.18万人次,住院人次0.57万人次;全年基金支出2121.1万元,其中:门诊支出284.78万元,住院支出1836.32万元;
主要问题与建议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标准不一致,基金筹集难度大,各级财政补助金到位滞后。由于部分财政补助资金往往到下半年才能完全到位,资金的正常使用受到一定影响。建立合理有效的筹资机制,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各级补助资金早到位,提高基金使用率。

     预算单位(盖章):新平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公告时间:2017年11月8日

     联系人:封鑫                             联系电话:0877-701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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