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林业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的要求。新平县林业局面向社会公众公布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本年度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组成。 一、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行政透明度,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林业部门信息,实现人民群众对林业部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新平县林业局继续按照《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领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县林业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新平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及森林公安局局长、哀牢山管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法规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科学规范地顺利开展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依法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林业局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平县林业信息网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立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办事指南、新平林情、机构设置、通知公告等栏目,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林业信息。截至2016年12月10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编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告知信息获取方式,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截至2016年12月10日,新平县林业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不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免费获取,不存在违规收费现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10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存在被行政复议的情况,也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案件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成效,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开时效性不强。存在着公开信息集中在某一个时间段一次性上传,导致信息时效性不强。 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在现已设置的信息公开中部分栏目没有及时补充信息,没有形成规范化、阶段化补充信息内容,使得一些应公开的信息未能及时公开。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惠农政策的公开,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充实公开内容,不断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等信息的公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式、渠道和提交方法,建立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新平林业信息网建设。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维护管理 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新平县林业局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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