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农业局服务承诺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2-26 10:12   点击率:271打印】【关闭

新平县农业局服务承诺

 序号

服务承诺事项

所需材料

办理程序

承诺时限

责任科室

(站)所

责任人

联系电

1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1.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需要保密的由申请单位或个人注明;

2.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3.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4.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5.种子晒场情况介绍或种子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证明;

6.种子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证明;

7.种子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

8.生产品种介绍,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生产种子是转基因品种的,还应当提供转基因产品商品化生产许可的批准文件。

9.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

10.生产者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地审查书面审核报告。

1.申请者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向审核机关提出申请;

2.审核机关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审核时应当对生产地点、晾晒烘干设施、仓储设施、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进行实地考察。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审批机关;审核不予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审批机关应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4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审核机关并说明原因。审核机关应将不予批准的原因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批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进行实地审查。

6个工作日

种子管理站

鲁金华

7011477

2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1.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3.菌种检验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4.仪器设备和设施清单及产权证明,主要仪器设备的照片;

   5.菌种生产经营场所照片及产权证明;

   6.品种特性介绍;

   7.菌种生产经营质量保证制度。

   申请母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品种权人(品种选育人)授权的书面证明。

    1.母种和原种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母种和原种的生产经营许可申请后,可以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查,但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生产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栽培种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栽培种生产经营许可申请后,可以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查,但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生产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个工作日

种子管理站

鲁金华

7011477

 

新平县农业局服务承诺

 序号

服务承

诺事项

所需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责任科室(站)所

责任人

联系电话

3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

 

申请标识审查认可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标识审查认可申请表;

2.标签式样;

   3.标识说明(如标识大小、尺寸比例,颜色,在产品包装上的所在部位,牢固度,附着力等);

   4.运输过程中标识使用说明;

   5.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6.其他相关批准文件(如品种审定证书、农药登记证、肥料登记证、新兽药证书及其生产许可证书和经营许可证等)。

    7.其他标识审查认可所需材料。

1.申请人提出标识审查认可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受到申请及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规定的,签发“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准许生产和销售申请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准生产和销售申请的农业转基因生物。

6个工

作日

种子管理站

鲁金华

7011477

4

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申请材料:

  1. 向当地植物检疫

机构报验并如实填写植物检疫报验单。 

  2. 水生动物检疫核准:1、送检样本;2、有合格的免疫标识。

1.向当地植物检疫机构报验并如实填写植物检疫报验单;

2.现场检验或室内检验,按国家标准GB15569  1996执行;

3.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按的关规定处理;

4.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及发现植物检疫对象后经消毒处理合格的,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注:具有产地检疫证书的,通过 “①”后可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6个工

作日

植保站

杜春明

7012254

 

 

 新平县农业局服务承诺

 序号

服务承

事项

所需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责任科室(站)所

责任人

联系电话

5

拖拉机注册登记

1.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拖拉机来历证明;

3.拖拉机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拖拉机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拖拉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拖拉机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7.填写《拖拉机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不属于国务院拖拉机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为了便民、利民可向当地县级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

2.经农机监理部门审查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1个工作日

农机监理站

李文华

7023153

6

拖拉机变更登记

申请拖拉机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申请条件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拖拉机;属于前申请条件第2项、第3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申请各种情形的变更登记都需提供的材料:

(1)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拖拉机登记证书;

(3)拖拉机行驶证;

(4)填写《拖拉机变更登记申请表》。

1.为了便民、利民可向当地县级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

2.经农机监理部门审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个工作日

农机监理站

李文华

7023153

7

拖拉机转移登记

 

申请拖拉机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拖拉机的农业机械管理部门交验拖拉机,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拖拉机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拖拉机登记证书;

4.拖拉机行驶证;

5.填写《拖拉机转移登记申请表》。

1.为了便民、利民可向当地县级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

2.经农机监理部门审查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1个工作日

农机监理站

李文华

7023153

新平县农业局服务承诺

序号

服务承诺事项

所需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责任科室

(站)所

责任人

联系电话

8

拖拉机抵押登记

1.申请抵押登记,应当由拖拉机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填写《拖拉机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抵押合同。

2.申请注销抵押的,应当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填写《拖拉机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拖拉机登记证书。

1.为了便民、利民可向当地县级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

2.经农机监理部门审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个工作日

农机监理站

李文华

7023153

9

拖拉机注销登记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拖拉机,拖拉机所有人申请报废注销时,应当填写《拖拉机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向农机监理机构提交拖拉机号牌、拖拉机行驶证、拖拉机登记证书;

2.因拖拉机灭失,拖拉机所有人向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拖拉机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3.拖拉机所有人因其他原因申请注销登记的,填写《拖拉机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1.为了便民、利民可向当地县级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

2.经农机监理部门审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1个工作日

农机监理站

李文华

7023153

10

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补发

1.拖拉机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

2.拖拉机号牌、拖拉机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

1.填写《补领、换领拖拉机牌照申请表》。

2.提交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1个工作日

农机监理站

李文华

7023153

11

拖拉机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

1.拖拉机行驶证;

2.拖拉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

3.云南省拖拉机安全技术检测报告书。

1.为了便民、利民可向当地县级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

2.经农机监理部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1个工作日

农机监理站

李文华

7023153

12

拖拉机停驶、复驶登记

 

1.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停驶的,交回拖拉机号牌和拖拉机行驶证;

3.填写《拖拉机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1.为了便民、利民可向当地县级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

2.经农机监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拖拉机停驶、复驶登记。

1个工作日

农机监理站

李文华

7023153

 

新平县农业局服务承诺

 序号

 服务承诺事项

   

                      所需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责任科室   (站)所

   责任人

      联系电话

    13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核发

 

1.提交身份证明;

 

2.提出申请;

 

3.道路驾驶合格证;

 

4.拖拉机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1.为了便民、利民可向当地县级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

 2. 符合初次申请农业机械操作证的身体条件;

 3.经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考试合格;

 4.核发农业机械操作证。

    1个工作日

  农机监理站

   李文华

    7023153

   14

 联合收割机

 区作业证核发

 

1.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有效号牌和行驶证;

 

2.提交身份证明;

 

3.省级农机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1.向玉溪市农机监理所提出申请;

 

2.经玉溪市农机管理部门审核发放《作业

 

证》。

    6个工作日

  农机监理站

   李文华

       7023153

    15

《农业机械维

 

修技术合格

 

证》核发

    申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应当向县级 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提出,并提交以下材 料:

 

(一)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

 

者营业执照;

 

(三)相应的维修场所和场地使用证明;

 

(四)主要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

 

(五)主要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

 

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发放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决定。不予

 

发放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个工作日

  农机监理站

   李文华

       7023153

  序号

服务承诺事项

         所需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责任科室(站)所

    责任人

          联系电话

16

非跨州、市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产品运输、隽带审批

申请材料:

1.《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

 

2.书面申请报告

 

3.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4.物种来源证明材料

 

5.出口的提供统一出口批件;进口的提供统一进口批件;经批准捐赠、转让、交换的,提供同意捐赠、转让、交换批件;经批准收购的,提供《经营利用证》和出售单位出具的物种种类及数量证明;跨省展览、表演的,提供展览、表演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接纳展览、表演证明

1.申请人持《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向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 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合格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放《运输证》。

 

 

      5个工作日

  水产站

     王立平

                7023460

 

 

 

 新平县农业局服务承诺

序号

服务承 诺事项

所需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责任科室

责任人

联系电话

18

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

①水域滩涂使用申请表②相关的资信证明材料(如:承包经营合同、养殖技术条件说明、个人从事养殖生产的经历、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必备的相关检测仪器等)③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证明材料(如企业注册资金证明)④新开发的养殖区(养殖500亩以上)应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单位或个人提交材料,经审查,符合规定的,给予办理发放《养殖使用证》。

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查并办结。

水产工作站

王立平

7023460

19

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核发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受检船舶相关材料

3.船舶所有人户口簿、2寸彩色证件照1张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渔船检验、登记和捕捞许可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5.购置渔船,还须提供买卖合同原件

6.更新改造渔船,还须提供被改造渔船的船舶证书。

1.申请;2.船舶检验;3.颁发批准证书(经检验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6个工作日

水产工作站

王立平

7023460

20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①水产苗种生产申请表②有固定生产场地、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证明③用于繁殖的亲本来源于原、良种场,质量符合种质标准相关证明④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水产苗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的材料⑤有与水产苗种生产和质量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材料

单位或个人提交材料,经审查,符合规定的,给予办理发放《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6个工作日

水产工作站

王立平

7023460

21

水生动物检疫核准

①《水生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②水生动物产品,提前三天报检;③种用提前十五天报检;④因生产生活特殊需要出售,调运和携带动物或者产品的,随报随检。

单位或个人提交材料,经审查,符合规定的,给予办理《水生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出县境水生动物检疫证明》、《水生动物运输工具消毒证明》。

3个工作日 

水产工作站

王立平

7023460

22

《动物防疫核合格证》发

1. 本人申请书

2.《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3. 工商预核准名称通知书

4. 健康证

5. 申请人身份证

6.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1、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提交申请书、申请表、健康证。2、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资格审查,勘察经营场所,提出勘察情况意见。3、符合许可条件的,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6个工作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

董伟

7019165

新平县农业局服务承诺

序号

服务承 诺事项

所需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责任  科室

责任人

联系电话

23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1. 提交本人申请书1份(基本情况须所在乡镇兽医站盖章核实)。2. 提交《动物诊疗许可审核表》一式二份。申请表到畜牧局监督所领取。3. 提交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有效使用面积证明、执业兽医资格证、工商预核准名称通知书。4. 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小一寸)、住址及相关证明(身份证验原件)。

1.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填写《云南省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2.评审申请材料,审核合格,进行兽医专业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3.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4.不符合的答复不办理由。

6个工作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

董伟

7019165

24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1. 申请书。                      2. 《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3. 申请人身份证。                 4.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小一寸)。   5. 经营管理制度。                6. 经营管理制度。                 7. 兽药进出记录。

1.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提交申请书、申请表。2.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资格审查,勘察经营场所,提出勘察情况意见。3.符合许可条件的,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10个工作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

董伟

7019165

25

办理《种畜禽生产许可证》

本人申请材料(含引种项目、种质等情况)

1、向县畜禽改良站提交申请书、申请表。2、由县畜禽改良站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意见。3、符合许可条件的,核发《种畜禽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7个工作日

畜禽改良站

罗何勇

7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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