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4-02 10:04   点击率:37打印】【关闭

财预〔2018〕35号财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进一步规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设立和使用,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上一篇:(转载)外国财经大咖看好中国新时代
下一篇:强化党风廉政教育 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