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林业局2019年预算公开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2-27 10:02   点击率:332打印】【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427004627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县林业局概况

第二部分 新平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新平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年初预算项目投向情况表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空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新平县林业局(包括行政、事业及曼丫天保所)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职责。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工作。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森林公园保护工作。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石漠化防治工作。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7、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及监督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9、拟订林业产业对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责任;负责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11、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12、负责林木种苗资源及林木新品种的管理,指导林木品种的选育、审定和林木良种的繁育、推广工作,负责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的行为。13、负责林业科技推广、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科技队伍建设。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新平县林业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办文办会、综合协调、督办检查等政务工作;负责分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催办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财务股负责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管理行政事业经费、林业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财务、工资、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

3、林政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股)负责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监督和管理;承担林地、林权有关管理工作;承办对征占用林地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林业分类经营管理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组织起草林业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协调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有关工作。

4、森林防火股(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制定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政策和重要措施;制全县森林防火规划;指导全县森林防火机构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培训;指导全县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组织、指导、协调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协调和督促查处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承办新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5、林业资源管理股负责对自然保护区、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

事业单位编制情况

1、营林工作站(加挂新平县林业调查规划队牌子)。现机构规格为股所级,核定事业编制25人,领导职数设站长1 名,副站长2名。

2、林木种苗管理站。现机构规格为股所级,核定事业编制5人,领导职数设站长1 名。

3、林业科技推广站。现机构规格为股所级,核定事业编制7人人,领导职数设站长1 名。

4、林产工业管理站。现机构规格为股所级,核定事业编制6人,领导职数设站长1 名。

5、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现机构规格为股所级,核定事业编制8人,领导职数设主任1 名,副主任1名。

6、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现机构规格为股所级,核定事业编制9人,领导职数设站长1 名。

7、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下设磨盘山自然保护区管护站(磨盘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所)、哀牢山自然保护区管护站。现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0人,领导职数设局长1 名,副局长2名。

8、县城面山森林资源管理所。现机构规格为股所级,核定事业编制6人,领导职数设所长1 名。

9、林政稽查大队。现机构规格为股所级,核定事业编制35人,领导职数设大队长1 名,副大队长2名。

(三) 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54300亩;实施核桃抚育项目60000亩;种植旱冬瓜100万株;实施核桃竹子林区路100公里,其中核桃道路50公里,竹子道路50公里;继续做好天保工程二期森林管护工作。

2超前谋划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高位推动,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提前开展计划烧除和林下割除铲除设计,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培训和野外火源管理力度,加大巡山护林和路卡人员队伍力量,努力实现县域内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完成市级下达的森林防火防控目标。

3、努力促进林产业发展。加强对核桃竹子种植户、经营户的技术培训,提高生产经营的规范化管理技术。因地制宜压缩发展规模,转为以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为重点,加强抚育管理,提升建设质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强防火公路和核桃竹子种植区道路建设,强化抚育管护经费保障,改变重栽轻管现象,提高单位面积产量。

4、发挥职能作用,当好森林资源的保护神。加强林区巡查和整治,重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全县森林资源的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为目标,确保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查处和整改到位,有效遏制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5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执行。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提升工作执行力和落实力,紧盯各项目标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为实现新平林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新平县森林公安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已公告(2013第32号)确认新平县森林公安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权限,新平县森林公安局依法行使省政府批准的62项林业行政处罚权和11项行政强制权。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2、彻执行《刑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云南省森林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方针、政策;

3、组织全县森林火灾预防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

4、直接受理查处全县盗伐、滥伐林木、猎捕杀害、走私、倒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

5、根据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部署,开展打击各种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林区治安稳定;

6、做好林区治安的日常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掌握林区治安热点的动态和规律,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

7、指导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本局森林公安民警的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做好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队伍建设;

9、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本局警用车辆、枪支等警用装备的管理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新平县森林公安机构始建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1984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公安派出所”,1985年更改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林业公安科(股所级)”,属林业、公安双重领导。2000年更名为“玉溪市森林公安局新平分局”,直至2008年规范市县(区)森林公安机构设置,玉溪市森林公安局新平分局更名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加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牌子,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4个股所级机构:办公室、法制室、刑事侦查队、治安队,政法专项编制19人,下辖“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哀牢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天然林保护派出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分别设所长1名、指导员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2、贯彻执行《刑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云南省森林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方针、政策;

3、组织全县森林火灾预防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

4、直接受理查处全县盗伐、滥伐林木、猎捕杀害、走私、倒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

5、根据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部署,开展打击各种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林区治安稳定;

6、做好林区治安的日常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掌握林区治安热点的动态和规律,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云南省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理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

3、承担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野生动物疫病的预测疫报和防治工作;

4、保护、监测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

5、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6、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救护,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研工作,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

7、开展自然保护知识宣传教育,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开展参观、生态旅游等活动;

8、做好哀牢山自然保护区周边野生动物肇事勘验调查及补偿工作;

9、承办县林业局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新机编字[2009]22号﹚文件核定事业编制2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室站领导5名, 2018年底实有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3人,遗属补助1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开展哀牢山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巡护、监测、科研工作;

2、国家级、县级自然保护区、新平江西片的森林防火工作、森林病虫害工作;

3、哀牢山自然保护区周边野生动物肇事勘验调查工作;

4、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预测预报和防治、西黑冠长臂猿监测、鸟类监测与环志工作。

 

四、云南省新平林业局(森工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全局职工从事新平县的天然林保护工程。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局机关:设局长、党总支书记办公室,副局长、副书记办公室,党总支办公室,行政、工会、离退休办公室,人事、财务办公室,天保工程办公室。

2、基层单位:扬武天然林保护所、桂山天然林保护所、新化天然林保护所、峨德河天然林保护所、哀牢山天然林保护所、者竜天然林保护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完成新平县89.6万亩天然林资源的日常管护工作。

 

第二部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包括:新平县林业局行政、新平县林业局事业、新平县曼丫林场天保所、新平县森林公安局、云南省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理局、云南省新平林业局(森工局)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新平县林业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11个站股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0个;特殊供给单位1个(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企业性质单位新平县曼丫林场天保所)。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8个;企业单位1个。

截至2018年11月统计,新平县林业局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13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21人。在职实有人员13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5人。

曼丫林场天保所财政部分供养27人。
   离退休人员6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6人。
   车辆编制17辆,实有车辆17辆(包括平台租用车辆2辆)。

(二)新平县森林公安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现有在职在编民警13人, 其中:乡级正职1人、主任科员4人、四级警长2人、乡科级副职3人、科员3人;编外人员协警23人;2014年8月新平县森林公安局实施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将原在林政稽查大队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的10名人员划由森林公安局管理使用(机构编制及组织人事关系不变),集中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退休人员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理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3人;

遗属补助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四)云南省新平林业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4人。

离退休人员 200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198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803.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03.2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803.20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799.67万元,减率17.37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及项目预算安排减少。 

其中:本年收入3803.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03.20万元(本级财力3803.2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0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0.46万元,项目支出32.7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803.20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799.67万元,减率17.37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及项目预算安排减少。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说明,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3.61万元,农林水支出2593.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9.67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基本支出3770.46万元,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3199.5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885.43万元、津贴补贴72.13万元、奖金88.80万元、绩效工资106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0.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2.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2.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87、住房公积金349.67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53.14万元(办公费56.36万元、邮电费5.6万元、差旅费53.25万元、劳务费76.81万元、工会经费27.06万元、福利费17.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5万元、其他交通费32.34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7.74万元(离休费14.43万元、退休费108万元、生活补助7.3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万元用于解决云南省新平林业局原退休人员退休待遇)。

2019年项目支出32.74万元。

(三)本级财力安排列支本级项目情况

   安排新平县林业局2019年森林火灾保险县级配套经费22.74万元,安排云南省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理局森林防火经费10万元。

四、2019年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上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情况

我局上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为: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金额2917.03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林权所有人(按10元/亩的标准补偿)和公益林管护劳务支出(按3元/亩的标准下拨到乡镇用于公益林管护的相关支出。剩余的管护劳务费专项用于全县12个乡镇街道的管护人员培训,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资源档案建立、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责任制检查考核、管护政策法规宣传及碑牌制作管护单位设备购置和能力建设、公益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支出。

2、森林抚育项目,金额900万元,主要用于6万亩核桃提质增效。

3、退耕还林项目,金额6130.50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项目退耕农户现金补助3958.50万元及5.43万亩退耕地造林种苗补助2172万元。

4、二期天然林保护项目,金额1444.40万元,主要用于①实施480.6504万亩森林管护任务,其中:重点管护256.46万亩,一般管护224.19万亩;②做好森工企业人员97人安置工作,保障新平林业局、曼丫天保所所有在职职工97人参加社会保险,让每个参保人员都享有社会保障;③实施基础设施建设;④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⑤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1、森林防火项目,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防控人员劳务支出、宣传、扑救及森林防火设施设备购置

2、森林抚育项目,主要用于6万亩核桃抚育管理,改善核桃的生长状况,提高发枝率、坐果率,实现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按每亩150元测算,上级每亩补助100元,地方每亩配套50元。

3、森林火灾保险项目,主要用于新平县公益林及商品林投保保险费支出,投保面积4776043.5亩,单位保额400元/亩,保险费率1﹪0,单位保费0.4元/亩。其中:1、公益林2500023亩,应缴保费1000009.2元,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25﹪,市级财政补贴12.5﹪,县级财政补贴12.5﹪。2、商品林2275813.5亩,应保费910325.4元,中央财政补贴30﹪,省级财政补贴32.5﹪,市级财政补贴11.25﹪,县级财政补贴11.25﹪,林户及林业经营者承担15﹪。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1、退耕还林项目,主要用于2005-2006年第一轮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每亩补助125元、2015年第五年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每亩补助400元、2017年第三年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每亩补助300元及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每亩补助500元。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主要用于补助林权所有人(按10元/亩的标准补偿)和公益林管护劳务支出(按3元/亩的标准下拨到乡镇用于公益林管护的相关支出。剩余的管护劳务费专项用于全县12个乡镇街道的管护人员培训,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资源档案建立、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责任制检查考核、管护政策法规宣传及碑牌制作管护单位设备购置和能力建设、公益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支出。

五、关于新平县林业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新平县林业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1.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9.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6.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9.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6.5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减少,主要是由于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二)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由于项目预算安排减少。

八、新平县林业局2019年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新平县林业局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 1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2.74 万元;

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完成新平县4776043.5亩公益林及商品林林地投保项目,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扶持林业生产发展为目标,增强林农及林业企业抵御森林火灾等风险的能力,逐步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风险保障体制,确保灾后迅速恢复林业生产,切实保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的需要。

九、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未列入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单位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我单位机关运行费支出32.6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办公费3.74万元;差旅费3.91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工会经费1.87万元;福利费1.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新平县林业局资产总额3855.26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3.89 万元,固定资产2311.37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1192.13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2个,采购预算资金1192.13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428.73万元,主要原因是采购项目增加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2014年,为解决中国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问题、增加中国森林资源、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国批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

二、森林抚育,从幼林郁闭成林到林分成熟前根据培育目标所采取的各种营林措施的总称,包括采伐、补植、修枝、浇水、施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以及视情况进行的割灌、割藤、除草等辅助作业活动。

 

第四部分:新平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

                     2019年2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042700462700111

 


上一篇:新平县林业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下一篇:新平县林业局2019年预算公开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