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指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5-11 15:05   点击率:490打印】【关闭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务信息,除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特编制《新平县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政务信息,是指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机关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本机关公开政务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本机关公开政务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机关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或是到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桂山镇桂山路95号)咨询或查阅。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本机关的政务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同时还采取在当面受理点公开形式。当面受理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咨询电话:7023091。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 

2.会议、文件、便民手册;

3.公告栏、电子屏幕等;

4.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务信息形式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将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起正式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新平县水利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云南省新平县桂山路9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7-7023091

传真号码:0877-7023553

通信地址:云南省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桂山路95号县水利局

办公室

邮政编码:653499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书面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新平县水利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办公室申请获取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有关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本机关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务信息公开请求,本机关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也可以将全部请求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4.提供信息。若本机关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收费,本机关将按照本县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申请人属于低收入者的,根据本县有关规定,经本机关审核同意,可以免除费用。免除费用申请需在《申请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信息,本机关可以将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人员投诉。

监督电话:0877-7023091

通信地址:新平县水利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53499

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中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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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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