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552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协调、督促、检查有关民族和**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并对贯彻执行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联系少数民族和**代表人士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教职人员的培养举荐和政治安排工作。 2.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合作共事的情况。 3.联系我县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和出国、归国留学人员,了解情况,反映意见,调整关系,落实政策。 4.联系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意见和要求,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对工商联的指导和工商联党组的领导。 5.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对台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做好台胞台属的工作,为台胞台属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服务,反映台胞台属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6.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侨务方针政策,做好归侨、侨眷、侨胞工作,切实加强海外联络工作。 7.做好我县黄埔同学、起义投城人员和原工商业者的团结教育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落实政策方面的遗留问题。 8.完成县委和上级统战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支持和引导广大统战成员单位党史学习教育,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举办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界代表人士座谈会、少数民族干部“双语培训班、“中华民族一家亲、坚定不移跟党走”文艺作品征集等活动20场次,征集书画作品42件、文章50篇,拍摄《唱支山歌给党听》视频,引导广大统战成员进一步铸牢新时代共同奋斗思想政治基础。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凝聚力量。将《条例》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党委(党组)把《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县委党校、社会主义学校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党外干部、青干班等培训班学习重点内容,邀请省社会主义学院、市委统战部有关负责同志宣讲《条例》。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条例》专题培训60场次,印发《条例》读本、学习资料1000余份,培训人次达5000余人次。 2021年,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基地1个,被市级命名3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家庭),完成53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家庭)创建。 夯实民族地区发展基础。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乡村振兴“双融合、双促进”,投资500.00万元实施“十百千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5个,进一步夯实民族地区发展基础。 实施傣族传统舞蹈“虎头舞”挖掘整理保护,完成彝文版《董永记》等重点古籍保护传承、拉祜族苦聪人濒危语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陀螺)的保护传承项目,新平代表玉溪市参加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锦标赛陀螺项目比赛男、女队均获得第三名,平掌富库村各折等4个小组被命名为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一批优秀民族民间传统优秀文化得到进一步充分挖掘保护。关心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慰问少数民族代表27人,发放慰问金1.35万元。 全面落实民族优惠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代缴人口较少民族医疗保险597.76万元,发放民贸民品企业贴息贷款11100.00万元,配合教育部门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人口较少民族学生“三免一补”审核认定,审核上报玉溪市少数民族学生学历培养资金补助97名。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凝聚新阶人士思想共识。组织玉溪市新阶联四分会到耀南烈士陵园开展“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主题教育,组织部分党外代表人士、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到扬武镇“滇中、滇南、思茅”三地区地委联席会议旧址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奋斗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与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谈心谈话72人次,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培训2期250余人次,通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走访座谈、主题活动等形式,凝聚思想共识。 加强各代表人士动态管理工作,充实完善无党派人士、党外代表人士、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数据库,认定无党派人士6人,推荐培养党外干部9人。 开展“大调研、大走访、解难题”活动。“调研、走访”企业、行业商协会、金融服务单位共72家,召开座谈会19场次,形成《新平县“四上”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共梳理出问题22个,其中:现场解决4个,交由相关部门解决18个。 强化金融服务。抓实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共发放创业贷款119户2029.00万元,完成率达95.20%。举办金融政策推介会5.00期,引导146.00户商户入驻区块链产业金融服务平台。 协助开展“两岸台青观云南”活动,邀请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台湾自媒体达人、“网红”以及新华社、中新社、华夏经纬网等大陆主流媒体深入我县,积极宣传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建设、少数民族文化等,提升对台工作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加强与港澳台及海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强化服务,真心实意帮助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办实事、解难事。慰问归国华侨、台属、侨眷30人,发放慰问金1.5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研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81.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1.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5.45万元,下降35.58%,主要原因分析:行政编制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奖金等其他基本费用减少;项目数量减少,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0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94万元,占总支出的73.69%;项目支出80.68万元,占总支出的26.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同比年度支出合计减少116.38万元,下降27.5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96万元,下降9.22%(人员经费减少11.18万元,下降5.13%,公用经费减少11.78万元,下降37.89%);项目支出减少93.33万元,下降53.63%。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未实施完毕,结转下一年进行拨付使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5.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95万元,下降9.2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6.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68万元。 与上年对比,项目决算支出减少93.33万元,下降53.63%。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未实施完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6.38万元,下降27.5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减少;2021年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未实施完毕,结转下一年进行拨付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办公费用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2021年新平县拉祜族学会编撰出版《新平县拉祜族苦聪人历史文化》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2%。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主要用于医疗补贴、医疗保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2021年新平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巩固提升;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20万元,支出决算为6.05万元,完成预算的65.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0万元,完成预算的55.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预算的78.7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疫情原因,减少出行,公务接待费下降则三公经费下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8万元,下降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5.4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疫情原因,减少出行,公务接待费下降则三公经费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万元,占47.94%;公务接待费支出3.15万元,占52.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新平县民族**事务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2021年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78万元,下降61.01%。具体情况如下:办公费:2.06万元,减少3.64万元,下降63.86%;水费:0.37万元,增加0.13万元,增长54.17%;电费:0.60万元,减少0.18万元,下降23.08%;邮电费:0.20万元,减少0.30万元,下降60.00%;差旅费:0.84万元,减少1.21万元,下降59.02%;公务接待费(基本支出):1.03万元,减少0.30万元,下降22.56%;劳务费:1.60万元,减少3.50万元,下降68.63%;委托业务费:0.00万元,减少3.55万元,下降100.00%;工会经费:1.76万元,增加0.44万元,增长33.33%;福利费:1.10万元,增加0.26万元,增长30.9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交通费用:6.85万元,增加0.07万元,增长1.03%。 主要原因分析:节约机关运行支出,高效办公,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资产总额88.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4万元,固定资产88.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2.7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7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88.86 | 0.04 | 88.82 | 0.00 | 0.00 | 0.00 | 88.82 | 0.00 | 0.00 | 0.00 | 0.0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552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宗局2021年决算公开.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