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遏制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陋习,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桂山街道切实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相关事宜,努力树立节俭文明办客、廉洁公正办事的良好乡村新风。  一是高度重视,组建领导机构。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厅《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云纪发〔2018〕4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印发了新桂党发〔2018〕32号《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组建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措施,统一了宣传口径,提出了工作要求。 二是广泛动员,宣传不留死角。及时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监委的规定,确保农村婚丧喜庆事宜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于2018年5月8日由街道纪工委统一组织到集市宣传。同时利用微信、QQ群、桂山信息、彩报等媒体开展多渠道、多角度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街道所辖5个社区在社区和居民小组张贴发放宣传画版,制作宣传专栏,深入农户家中讲解规定内容,达到家喻户晓的效果,积极发动和引导农村群众自觉移风易俗、化风成俗。各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利用党课、各类工作推进会议、群众大会、微信公众号和宣传栏等多途径、多渠道、多方式宣传,不留死角。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见行见效。街道纪工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加强对各社区规范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若发现说服教育、劝阻制止不力而发生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将进行提醒约谈、通报问责主要负责人。同时,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追踪线索,核实事件始末,狠刹大操大办的不良风气。 截至目前,街道和各社区及小组召开专门的宣传会78次,印发宣传材料5000余份,群众知晓率达95%;社区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4人次;街道纪工委开展监督检查1次,社区监委会开展监督检查6次,没有发现违反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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